在中国,民告官案件难以立案,难以胜诉是众所周知的现实。中国最高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法院不得随意拒绝民告官案件的立案,也不能“官官相护和权权交易”。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到今年年底之前,展开一个“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新华社报道说,这个决定是目前正在广东东莞举行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决定的。报道引述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的话说,起诉权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其他诉讼权利就无从谈起。最高法院要求各地法院,不得随意拒绝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立案,也不得偏袒地方部门利益。
中国法制日报的报道说,中国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只占诉讼案件的百分之二,但却占了上访信访的问题案件的百分之十八。
广东律师唐荆陵表示,最高法院的这个要求,既反映了中国法治的现状,也凸显了高法希望健全法制的努力。
“我认为它这个应该讲是表明了最高法院的一个比较良好的态度,这比前几次关于审判要讲政治,比那个水平要强多了。但是我认为很多问题的解决并不是靠法律治理这个这样一种表态能够解决的。因为比如说像下级的法院它受理还是不受理一个行政案件,那根本不是最高法院下这么一个文书就能改变的。因为地方的法院它会受制于行政当局吗。其实当局内定你不要受理,它就不敢受理啊。”
唐荆陵律师目前仍在代理两起行政诉讼案,他认为胜诉机会微乎其微。有官方媒体报道说,中国民告官案件原告胜诉比例大约只有百分之二,另有百分之三十通过“庭外调解”解决。
在广西执业的律师杨在新表示,当地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基本不予立案,原因常常不是根据法律规定,而是“上级指示”。他认为,中国民告官难题问题不在法院,而在司法不独立。
“政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也好, 简单地讲是一伙的, 他们是一手遮天的, 让你怎么告也告不了。最高法通报出来以后,我们也可以看到地方政府还是会有这样那样的各种的抵制。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本来2009年最高法院都有这方面的解释,就是要地方各级法院在行政诉讼方面不能设关卡, 不要设太多的关卡, 2009年十月份大概好像那时候 ,到现在地方法院还不是一样乱来? ”
杨律师透露,中国大量行政诉讼案件都和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有关,有关部门利用取证和调查的优势肆意所为,有时甚至造假证,使民告官基本难以立案和胜诉。
唐荆陵律师解释说,中国公检法三个机构都由政法委领导,许多案件立案与否和如何判处,也由政法委决定,因此最高法院的最新努力难以奏效。
“正好我是一个主要的控制枢纽,就是控制法院的一个主要枢纽。他自己还是中央政法委的下属机构。他也有可能因为是一个跨部门的, 就是说通过妥协做出来的这么一个规定。通过跟信访跟其他部门, 通过跨部门的研究做出来这么一个结论。那么它可能会对事情有一些推动。”
中国最高法院则要求各地法院,要坚决防止置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一味迁就的做法,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权力案”,坚决纠正 “官官相护”和“权权交易”的行为,坚决改变“结案了事”的不负责任态度。但两位律师对这些通知的落实,并不抱乐观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