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诡辩?诡辩就是有意识地为某种谬论作论证。常见的诡辩手法有偷换论题、捏造论据、机械类比、强词夺理等等。“伟光正”治国无方,诡辩有术,养着一堆诡辩奴才。一党独大之下的中国,已是一个惯于诡辩的中共国。
在充斥着各种诡辩的中共国,你每天翻开报纸或打开某些“权威”新闻网站,一定能看到一些自作聪明的诡辩,这些诡辩让人感觉中共国整个儿就是一个“常有理”,不但无益于“伟光正”的康复,还让人感觉它病得不可救药。
诡辩像艾滋病病毒一样在中共国不断扩散蔓延。粗看今天的党国传媒不到两分钟,我就看到两处不堪一驳的诡辩: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就美国要将中国列入“国际盗版观察名单”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策举措、行动力度和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美国国会有关议员应尊重事实,停止对中方的无理指责。
美国国务院的年度人权报告将列举侵犯新闻自由国家的名单。有人就急了。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的潘锐教授表示,美国要将这部国内法作为法律保障,在全球推广美国在该问题上的立场,这很容易对他国构成干涉内政的伤害。
这些诡辩,即便是搁在中国本土,也不具有说服力。马朝旭在答记者问时,常用说谎“爱国”,他这次的答问仍有捏造论据之嫌。而潘锐教授的“这很容易对他国构成干涉内政的伤害”说,则属于党天下以不变应万变的强词夺理。
中国的盗版泛滥到了啥程度,别说用谷歌搜索,就是用百度搜索,也不禁让人感到触目惊心。我在广州和南海居住期间,每次上街,都能看到街边到处有人在卖盗版光碟和盗版书籍,在别的城市走动也如此。这是个盗版的世界。
我的那部长篇小说当年被党国悄然查禁之前,有人专门从北京坐了飞机到广州,以现金的方式向我支付了该书的版税,并和我说了一通要注意“弘扬主旋律”的大道理。来者同时告诉我,我那书上市没多久,街上已到处是盗版。
我的另一部长篇小说根据出版社的意见几易其稿,连出版日期和印数都和出版社谈妥了,可因了那书的悄然被禁,出版计划随之被取消。后来有一家地方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北京有司发文了,明示出版社要注意我的书稿。
中国盗版猖獗,知识产权在党国无保障,中国的文艺工作者有时还要受到强权放黑枪似的暗算,这是不争的事实。可马朝旭却要诡辩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策举措、行动力度和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1943年4月15日的《新华日报》这般盛赞美国:“不论程度之深浅,美国是始终保有一种传统精神的国家,那传统就是民主。”盗用民主之名扼杀了中国民主的中共,篡权后却总是诡辩,要美国方面“停止对中方的无理指责”。
马朝旭使用了说假话、捏造虚无的论据这一常见的诡辩手法,来为党国极力护短。潘锐教授的上述“宏论”,则用的是“伟光正”惯用的强词夺理腔调。“伟光正”对外理屈词穷时,就要用“内政”当盾牌,这架势已经用老了。
“当新闻获得自由,而且任何人都能阅读报纸的时候,一切都平安无事了”(托·杰弗逊)。用中国人的话来说,若新闻获得自由,一切置于阳光之下,这社会就真的和谐了。一个大学教授,会连这种常识性的问题都认识不清?
新闻自由是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一种普世价值,它没有国界之分。中共国岁岁年年粗暴践踏新闻自由,不但国内新闻界心怀不满,别国也已是看不惯。你做不好,人家还说不得了?说了你就强词夺理,又拿“内政”来说事?
“限制自由、镇压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脉真传,无论如何贴金绘彩,也没法让吃过自由果实的人士,尝出一点民主的甜味的”(《新华日报》1944年3月5日)。中共在野时说得何等慷慨激昂,而今剩下的,只有诡辩。
中共国的“内政”到底是个啥货色?屠杀学子是“内政”,践踏人权是“内政”,公然大兴文字狱是“内政”,践踏新闻自由是“内政”……不愧是惯于诡辩的党国,手上拎了“内政”的盾牌,再有诡辩之帮闲,能横行无忌了。
小心啊,潘教授,在“唯我独大党”治下,你可千万要作稳了你的奴才。别像我一样,某天也家破人亡了,一群媒体跑去要为你伸张正义,结果记者采写好的新闻稿竟也让一纸封口令给尘封了。那时你再呼唤新闻自由,就晚啦。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也是强词夺理的诡辩术。惯于诡辩的中共国是不乏诡辩帮闲的,不会多了哪个,也不会少了哪个,所以作奴才就得作得彻底,不能让内心不灭的血性有所膨胀和暴露,否则遭遇的或可能是心狠手辣。
中共穷途末路,“功夫在诗外”,只能靠“维稳”和诡辩勉强支撑,诡辩队伍于是越发壮大,五毛党的存在成了公开的秘密。党国不尊重五毛党的劳动价值,其诡辩也悉数缺乏技术含量,论坛内的五毛们,一概是在诡辩中顶帖。
中国成了全球的血汗工厂,就像当局不会尊重血汗工厂里的“贱民”那样,当局也不可能真正尊重五毛党这种最廉价的劳动力。但党国既诡辩了,“治国”成本又低至0.5元,能省出巨资为别国免债,在洋场扮阔佬,不亦乐乎?
写于2010年5月23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杀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遥法外第1408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和相关照片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公然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