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5-18 10:30:15作者:吴唯真
【看中国记者吴唯真综合报道】西藏拉萨市加强社会控制,以严防用打字影印从事非法活动为由,除了严格审批申请打字复印业经营许多,连个人打字影印都要实名登记,委托他人影印则要求登记身分证。
拉萨晚报表示,日前举行的拉萨市打字影印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会议披露,拉萨市公安局三处牵头,城关公安分局和七县公安局将制定《打字复印业许可证》,严格审批申请经营复印业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
根据规定,单位申请经营复印业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申请要持有本地常住或暂住户口,以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经营的场所还必须符合治安管理规定的条件。
辖区派出所在上述申请条件齐备后,严格登记造册,才可发放公安机关“打字影印业经营许可证”和专用代号。
当局解释:目的是防止违法犯罪份子利用打字复印设施从事非法活动。实则从源头上管控打字复印业,限制讯息流通。
另外,拉萨实施复印实名登记制度,要求复印业主接受印件时,对单位委托影印的,登记单位名称、地址、经手人姓名、印件名称及数量;个人委托影印的,要登记托印人的姓名、住址、身分证件编号及印件名称。
如此一来,某人影印什么,政府便于追查,也迫使复印业主成为帮凶,若复印业主不依,则会被“依法送办”。
规定说,复印业主在复印相关文件时,必须在复印件上印制专用代号。对未能按照要求登记而造成重大后果的,公安机关除对打字复印店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查封外,还会依法追究复印业主的法律责任。
对此,广东维权律师唐荆陵表示,这是政府加强社会控制的手法,以便知道哪些人制作了什么文件。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是侵犯人权,就像新闻审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