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仅仅起诉一人?
一个涉案66.5万元的受贿案,最近在社会上疯传:本月10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2009年十大“典型案件”,位列第二的,是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赖来新受贿案———“教育局长受贿被查,近百涉案校长闻风自首”,成了十大“典型案件”最大“卖点”。
广东检察机关一年起诉超过10万人,此案何以一枝独秀地成了“典型”?
昨天,英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陈先敬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查处赖来新的同时,发现英德市多位中小学校长涉案,但因中考、高考临近,将所有中小学校长请去调查,震动太大,不利于学校稳定。去年4月,赖来新就已被逮捕,检方也已经掌握各校校长涉案情况,但直到7月学校放假,才请这些校长走进反贪局。
昨天,记者多方了解得知,英德市原教育局长窝案中,自首后涉嫌收受“劳务费”的校长为98名;同时,全市几乎所有中小学校长涉案;这些校长向检方交代,他们收受了校服供应商几千元到万余元的“劳务费”,检方考虑数额不大,校长们也已悉数上交赃款,免予起诉,所以大部分涉案校长至今仍在职。
局长栽了
5月11日,一个平常的日子。
这天,英德市教育局局长陈汉明打开报纸,前任局长赖来新引发的受贿案,成了省检察院十大“典型案件”之一,猝不及防,“仿佛回到两年前,赖局长刚被抓的时候”。
提起2008年,英德市教育局机关干部都记忆犹新:局长被抓,年中全市廉政建设评比位列倒数第一。
羊城晚报记者多方求证得知,2008年年初,赖来新因收取校服供应商贿款问题,被群众举报到英德市检察院反贪局,但2008年2月25日,英德市调整“补充市区教师和招考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时,赖来新仍以英德市教育局局长的身份,成为该小组副组长。
不过,随着调查的深入,英德市教育局的干部发现,常有笑意的赖来新脸色严肃了。2008年3月24日,赖来新赴广州参加教研工作经验介绍会,第二天开始被监视居住,由陈汉明主持市教育局工作。随后,调查进展迅速,4月16日,赖来新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收到举报信后,经英德市委同意,即展开调查。由于举报信比较详细,英德市检察院反贪局迅速找到服装提供商,还在英德做生意的两名服装供应商交代了每逢中秋、春节向赖来新行贿的情况。随后检方顺藤摸瓜,发现赖来新共受贿72次。
就这样,赖来新这位在英德市教育局工作了24年的“老教育”,栽了。
校服之祸
对于人口超百万、学生有15万的英德来讲,校服市场利润巨大。
2008年之前,洪亚良、黄辉标等3名服装供应商分享了英德中小学校服市场。洪亚良占了东、西区域,黄辉标占了中部地区,两人还瓜分了英德市城区的校服市场。
洪亚良、黄辉标都是通过招标进入英德市校服市场的,但他们仍想方设法要抱紧教育局长这棵大树。在接受法院调查时,洪亚良出具的证词说:“有一次,我也跟赖来新讲过,让他把英德所有校服交给我一个人做,让我垄断,但他说,那样有风险,其他几个校服供应商也都是有关系才进来的,要把他们都赶出去很困难,他不会去做。我也理解,只要赖来新不去帮别的竞争对手,不为难我就行,所以我都会在每年中秋节、春节去给他送钱。”
洪亚良送了17.5万元,为的是赖来新不为难他,他的主要竞争对手黄辉标也不甘示弱。
行贿约11万元的黄辉标说:“当时我送钱给赖来新,就是想跟他这个新任局长搞好关系,一方面保住我在英德的校服市场份额,不要给别的老板抢占了;另一方面,希望通过这个新局长之手,扩大我的市场份额。”
市场招标培植了竞争,没想到竞争者照样走老路,找局长寻求特权保护!
百人自首
搞掂英德市教育局长,校服供应商也要逐个“打点”各学校校长,以便校服能顺利地穿在学生身上。
在接受英德市检察院反贪局调查时,校服供应商交代了向各学校校长送“劳务费”情况,他们认为,各学校既要宣传动员学生购买、又要搬运校服,耗时耗力,所以他们会根据学校的订购量,一年给上几百或上千元表示感谢。
按照规定,这也算贿赂。根据校服供应商交代的情况,英德市检察院决定对涉案校长进行调查。赖来新2001年起就任英德市教育局局长,因此,对英德市中小学校长的调查就包括了2000年以来所有曾经任职的校长。这就导致全市只有六七十所学校,而接受调查的校长超过100名。
2008年7月,英德市检察院将初步情况反映到英德市教育局,希望他们做做校长工作,投案自首。
当时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汉明,带着该局监察内审股股长,将全市中小学划分为5片,分片将辖区各中小学校长叫到一间指定学校,传达检察院的意思。当时传达的意思很明确,希望校长们在20天内到市检察院反贪局反映情况。随后两周内,在英德市检察院,上百中小学校长心事重重地上到10楼或者11楼,向反贪局交代情况。
在自首的100多名校长中,有98名校长涉嫌收取贿赂。
释疑
近百校长为何免刑
98名收取校服供应商“劳务费”的一校之长们,而今安在?
当时自首时,这98名校长中有一部分已经退休。去年,属英德市教育局管辖的66所中小学校长聘期已满三年,除部分由于年龄原因退休外,大部分续聘,也就是说,当年收取“劳务费”的校长们,至今仍是“一校之长”。
陈汉明向记者解释,他在召集校长们开会、动员自首后,至今并不知道有多少校长去自首,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也没人向他们通报校长们的自首情况。
英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陈先敬介绍,行贿的起刑点一般是1万元,但多数自首校长收到的“劳务费”,好几年才几千元,数额没有达到起刑标准,而且在自首时已将赃款上交,最后检方决定免予起诉。只有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朱玉坤受贿几万元,被起诉。
“查处了市教育局局长,再处分这些校长,学校还怎么准备中考、高考?”陈先敬说,当时他虽不分管反贪局,但也知道检方考虑很久,还是认为这个案子要强调社会效果,所以在教育局长被抓3个月后,才大范围调查各校校长受贿情况,这主要是考虑为中考、高考让道。
在英德市检察院领导看来,赖来新受贿案中,办案人员正确运用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主要犯罪分子的同时促使上百名校长投案自首,这是该案成为全省“精品案件”的主要原因。
“他们既然收了‘劳务费’,为什么不在内部进行处理?”对此,陈先敬说,那是行政方面的事。
赖来新的受贿内容,包罗万象。
校服受贿
2001年-2008年,两名校服商洪亚良、黄辉标20次向赖来新行贿29.5000元。其中洪亚良每逢中秋节一般送5千元,最多时送5万元,春节一般送1万元,从未间断;黄辉标则选在春节或赖来新女儿上大学之际送钱,春节一般送1万-3万元,也从未间断过。
包揽建筑工程受贿
2004年-2008年,在英德市教育系统承包建筑工程的胡学明,为了学校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给付工程款,先后12次在春节、中秋节等向赖来新行贿13万元;
2002年-2007年,建筑商周汉宣在中秋节、春节共12次行贿赖来新,共11万元;
2004年4月,英德市供电局退休职工刘亚有承建了英德市一中新校区二幢教学楼的电缆、电线、路灯安装工程后,为感谢赖来新的关照,2004年中秋节-2008年春节,先后8次去赖来新家,送去约4万元;
在英德市教育系统经营校园绿化、校舍维修工程的老板邓英良,为了与赖来新搞好关系,在承包工程和工程款支付上得到赖来新的关照,2003年中秋节-2007年中秋节期间,9次送给赖来新4万元;
推销作业本、印刷业务等受贿
2001年中秋节-2006年中秋节,作为教育局下属企业,英德市一中印刷厂厂长梁德宽11次行贿赖来新计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