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5-11 01:52:08作者:
原中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星期一(5月10日)被河南信阳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
朱志刚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朱志刚案4月26日在信阳进行了公开审理。
这位曾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和副部长的前中国财经高官被控受贿超过744万元。
60岁的朱志刚被控在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和副部长期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以及调动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
中国《法制日报》引“有关人士”称,朱志刚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牟取利益;违规低价购买和收受他人所送住房。
据中国《财经》杂志此前报道,朱志刚家人低价购买北京西直门一套复式住宅是导致朱志刚落马的直接证据之一。
据称,朱志刚家人购买这套房产所付出的价格比发展商的开盘价低约70万元,比市场价则低数百万元。
朱志刚在2008年10月被“双规”,接受纪委的调查。
2009年6月,朱志刚被处以俗称“双开”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