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拆迁问题
昨天出版的《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吉林省蛟河市一批上访维权者被以“冲击国家机关”罪名抓捕后,以“聚众扰乱国家机关秩序罪”分别6个月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70岁的姜学连老人在蛟河市看守所里迎来70岁生日,他因为写了一篇关于煤矿沉陷区国家资助搬迁房屋的质量问题的信访材料,在去年9月9日,被蛟河市公安局刑警队警员拘留,理由是涉嫌“冲击国家机关”。
同案被拘留的还有十几人。这些人因为质疑当地政府在中央政府拨款资助的煤矿沉陷区治理搬迁房屋的建设中,多收了市民4356万房款,当地不少民众几次上访。
从2008年5月24日起,连续多日有数百人聚集在当地市政府门前,政府办公大楼的玻璃门被挤碎。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此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给政府造成300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这些上访者也曾想到了法律,他们到蛟河市法院要求立案起诉政府,却被拒绝。
中共蛟河市委书记张恩波在一次市常委会议上称:“部分上访群众经常在市委、市政府门前聚集,已经影响到我市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这被认为是上访者最后遭当地政法机关打压的主要推动力。
2009年国庆节前,王占明、姜学连等14人因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蛟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安局仅用十天时间侦查终结,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当地检察院迅速起诉至当地法院。
在强大的攻势下,被抓捕的上访者中有四人被免于起诉,而他们则转为证人,指证其他上访者。检察院提交的41位证人中还有政府官员36人。
2009年11月27日,蛟河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3日,蛟河市法院一审判决,判定王占明、姜学连等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法庭上,不认罪的嫌疑人被判6个月到4年不等的实刑,当庭认罪者则被判缓刑。
目前,此案二审还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