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局长数百万藏卧室妻子蒙在鼓里十几年
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受贿被判死缓 维持简朴形象令亲人都不知其“身家”几何
昨天下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受贿案公开宣判,最终认定受贿金额高达1700万的王海风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面对死缓的判决,王当庭表示不会上诉。记者注意到,在庭审阶段控辩展开激烈争论的王海风“借”当地矿老板鲁某200万元以及低价购入高价售出的房款差价最终都被认定为受贿行为。
“土里刨金”,11年受贿1700万元
蚌埠中院审理认定,王海风于1997年至2008年11年间利用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矿山开采等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价值人民币共计1700万元。
其中,在庭审期间,王海风辩称收受鲁某的200万元是借款,王海风是用于探矿的,并没有收益,所以没有还,不是鲁送他的。法院审理认为,此前,鲁某为感谢王海风帮忙协调其矿山开采业务,多次向王海风行贿。王海风以借款为由收受该200万元,没有履行借贷手续,也无归还之意。王海风及其辩护人认为该200万元不构成受贿罪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信。
生活“简朴”,亲人都不知其“身家”
受贿高达1700万,是安徽省近年来土地系统贪污第一大案,创下平均单月受贿19万以及单笔受贿 330万的纪录,但是王海风似乎非常善于伪装自己,面对亲人时,总是一毛不拔,装作两袖清风。他在国土局工作的7年多时间里,也给以工作努力,生活俭朴的形象。
据了解,王海风曾靠倒卖香烟等挣了几百万元钱,但家里人一概不知。他的想法是,我有钱,但不能对任何人讲。王海风与现任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几年,但却从来没有把自己从部队带回数百万元现金的事告诉妻子,而是把钱锁在自己卧室的铁箱子里。
2001年底,王海风要马鞍山一房地产老板任某帮他哥哥王某解决住房一套,任某将一套价值13.4万元的商品房送给王海风,房子用王海风嫂子张某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后来,王海风居然收了哥嫂15万元钱,这笔钱他自然没有给任某,而是揣进了自己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