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报复 将无罪案再判有罪

作者:吕萌、赵清 发表:2010-02-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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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演唱会主持人新疆访民冯永记,近日向本台记者反映,地方当局为了报复他们上访,硬将原已判决无罪的案子改判有罪,并将她劳教一年三个月。目前全家人为躲避迫害离乡背井,日子过得相当艰困。

据冯永记介绍,她的丈夫丁新民于2001年10月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九年,她为了替丈夫洗刷冤情,开始上访;2006年5 月,当地法院终于宣告丁新民无罪,并做出13万多的赔偿宣判,但是冯永记一家对赔偿金额不服。

冯永记:“当时法院,把我名下的粮油加工厂封了,然后汽车给我搞报废了,我们住的楼房给我们拍卖掉了。还有我丈夫因为无辜坐牢造成精神上有问题,这都有精神病鉴定,他们都不同意赔。” 

冯永记一家人为此继续到北京上访陈情,结果被当地政府的截访人民抓回新疆,并遭到报复性重判。

冯永记:“最高人民法院对我们这家赔偿案,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也立案了,三月二十号调卷了,然后我们当地就把我拿回去关起来,然后就把我劳教。那个无罪的案子,又以原来的事实和证据又判了八年半。” 劳教完以后

冯永记还透露,当局威胁他们,如果他们再去控告, 就再将冯永记关押三年。现在冯永记一家人为躲避当局的打压,被迫远走他乡,生活十分艰困,孩子也因此失学。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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