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兵,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他在收受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贿赂后,指示手下,伪造证据,致使瑞星竞争对手东方微点公司高管田亚葵被非法关押11个月。昨天,于兵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当庭表示认罪。
# 审前
被害人中年白发现身
昨天上午8点,市一中院传达室门前人头攒动,其中有几十人是来旁听于兵案的。由于此案号称北京公安最大腐败案,所以吸引了30多家媒体的记者。
一位身着黄色皮夹克、头发花白的中年男子,首先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追问后,记者得知,此人便是遭到于兵陷害的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他因被于兵诬陷而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
虽然是中年白发,但田亚葵的精神状态很好。田亚葵告诉记者,在看守所里,锻炼身体是他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他决不能让身体垮了。目前,他已经回到东方微点公司继续工作,并向检方申请了国家赔偿。目前,市检一分院已经受理了申请,并启动了程序。由于田亚葵的申请和于兵案有关,待法院对于兵案作出判决后,检方将依程序对国家赔偿的申请作出结论。
由于田亚葵是证人,他未能获准进入法庭。
东方微点公司的10多名员工前来旁听此案。他们告诉记者,此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微点软件上市受阻近3年,员工们的收入也随之降低。员工们说,在法院对于兵案作出判决后,微点公司将会起诉瑞星公司索赔。
# 庭审
潜逃南非被劝返回国
由于座位有限,记者没能进入法庭旁听。据知情人士透露,庭审于9点半正式开始。
检方指控,于兵案的涉案金额共1400余万元,其中受贿上千万元。于兵被指控一共受贿4笔,全是他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所为,行贿者是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向其行贿达420余万元,是被指控的第一项。据了解,于兵受贿采用签假协议等形式,他受贿所得都买了字画,其中一张画就值近300万元。
于兵被指控犯徇私枉法罪,是因为他收受瑞星公司贿赂后,指示手下的张鹏云、齐坤,伪造证据对原瑞星副总裁兼海外销售部总经理、东方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立案侦查,致使田亚葵因伪造的证据受到法律的追诉,被非法关押了11个月。案发后,于兵潜逃至南非,后于2008年9月被最高检劝返回国,9月10日,于兵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18日被抓捕归案。
庭审于昨天下午4点结束,于兵起初否认检方指控,但到最后,他表示对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三项指控认罪。
# 背景
徇私枉法制造冤案
据了解,2005年10月21日,“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新闻对外正式发布,由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刘旭创办的东方微点公司,在“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的新闻传播下名誉扫地。
此后,东方微点副总经理田亚葵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罪名被警方刑事拘留。然而,经进一步调查,警方指证的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在案发时并未开通。另外所谓的田亚葵“激活”4种病毒,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在田本人的笔记本电脑中仅发现上述4种病毒中的3种,且从未被激活过。
案情终于大白于天下。2007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而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2008年2月拿到了被阻挠近三年的销售许可证。
此后,为了讨回公道,刘旭开始取证、上访、举报,此案终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7月,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经查,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贿赂。
2009年8月,于兵的手下张鹏云、齐坤被市一中院判刑。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原副科长张鹏云,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网络管理处原副处长齐坤,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 于兵徇私枉法经过
1.缘于竞争
2003 年,被称为“中国杀毒软件第一人”的刘旭,辞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一职,离开他工作了10年的瑞星公司。2005年1月,刘旭成立东方微点公司,原瑞星副总裁兼海外销售部总经理田亚葵离开瑞星,投靠刘旭,担任东方微点副总经理。2005年7月,东方微点公司研发的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即将上市,这是与杀毒软件思路完全不同的防病毒产品。瑞星感到竞争压力。
2.收钱介入
就在微点软件即将上市时,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在收受瑞星公司贿赂后,指示手下对东方微点进行“防病毒公司资质调查”,并得出“东方微点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结论。此后一个月内,东方微点公司管理和研发人员开始被频频传唤。2005年7月21日,办案人员将扣押的装有东方微点公司核心技术的计算机送到了瑞星公司。
3.虚假定损
2005 年8月,于兵指示时任网监处案件队副队长的张鹏云和时任网监处产品管理科副科长的齐坤,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了解公司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在得知上述两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于兵仍授意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分别出具了10 万元虚假损失证据材料。
4.篡改结论
2005年8月27日,为证实从上述两家公司查到的蠕虫病毒是从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传播出来的,于兵授意他人召集病毒专家进行论证,但论证过程中并没给专家如实提供材料。论证结束后,于兵又授意将专家所作不确定性论证意见更改为“可以确定”。
5.欲加之罪
2005年8月30日,田亚葵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网监处称其“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
6.干预上市
2005年9月6日,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收到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迫使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无法取得上市资格。
# 对话刘旭
“感谢正义的人”
记者:在微点公司陷入“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后,您做了很多努力,使冤屈可以昭雪,在这个过程中令您感触最深刻的事情是什么?
刘旭:最难的应该是取证。在这个过程中,令我至今不能忘怀的,是很多正义的人透露一些内幕,我非常感激。
记者:田总被错误羁押,给他和公司带来了哪些影响?
刘旭:在这之前,田总是一头黑发。田总爱写,他在里面写了很多,就算自我调节吧。“窗外礼花放,屋内歌飞扬。笑容写脸上,坐牢又怎样。男儿当自强,佳节不想娘。待得百花香,再难也无妨。”这是田总在看守所期间写的。
在田总被羁押期间,恰逢他的女儿中考。中考对于学生很重要,但是那个时候,小孩子不光是爸爸不在身边,而且还要承受别人说“你爸爸传播病毒”的冷嘲热讽。
对于我们公司,软件的上市被无端阻止,推迟了3年之久。这段时间公司上下各方面的损失不低于3000万。
记者:瑞星公司行贿司法人员,给微点公司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您打算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刘旭:是的。等于兵的这个案件判决以后,我们肯定要以这个事实为基础,起诉瑞星公司。
记者:从您在瑞星10年,从当时的“没有刘旭就没有瑞星”,到现在和瑞星的水火不容,如果让您用一句话来说您的感受,您会怎么说?
刘旭:我只想说,做企业就是做人,一个企业的生存,绝不是靠使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