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身份:得之不易,弃之也难

发表:2009-12-18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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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美国海外追税,在自首期限过了一个多月以后,依然余波荡漾,在华人社区激起一圈又一圈涟漪。奥巴马总统为了兑现竞选承诺,上台后掀起的这轮查税风暴,让那些隐匿海外资产的美国富人们心惊,绿卡持有人及美国公民也受到了冲击。

其实,美国国税局有关海外账户申报(FBAR)的规定早就存在,但一直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海外账户申报制度规定,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在境外金融机构拥有任何财务账户,包括在此账户拥有财务利益,以及对此账户具有签名授权权利或其他权利,并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账户总价值超过1万美元的,均需申报。而且,只要在美国境内有经营行为或有美国来源所得必须缴税的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一律要申报FBAR。故意不申报者,将面临民事与刑事罚款,或遭民事起诉而被征收违反时账户中所有金额的50%(最高10万美元)的罚金,更甚者可能遭到刑事起诉,最高可罚25万美元或5年监禁或并罚。

显然,这不仅是针对美国富人,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只要海外账户存款超过1万美元,也须及时申报。这会令很多新移民不知所措,有部分华人富豪甚至考虑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以避税或逃脱惩罚。

谁都知道美国身份来之不易,获取绿卡就是一道难关。现在的绿卡排期,一般来说从亲属移民到职业移民,都要经过4到9年的等待期,即使投资移民也具有风险。拿到绿卡后,还得经过5年,没有犯罪记录,才有可能宣誓成为美国公民。但如果想逃税,放弃美国身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美国在放弃国籍方面同样有非常严谨的规定,规定部分人无法声明放弃美国籍或终止永久居民身份,以避免税金的减少。

若要放弃美国身份,必须对自己的财产还没有实现的资本得利部分缴税,而且弃籍者未来给美国居民的任何赠与都将以最高的边际税率课征最高的遗产或赠予税。即使这样, 也还得交一笔弃籍税。完成弃籍的法定程序后,还需国务院审核批准,否则依然无效。如果被查出有逃税现象,未走完法律程序及补交罚款之前,都不能获批。

当然,普通移民不会考虑中止身份,但也有人故意不申报,一旦被查出,就会影响身份问题。如果情节严重,申请绿卡都会受影响;若遭到刑事起诉,那么从持有绿卡到入籍就可能不被接受。鉴于移民局对绿卡持有者犯罪处罚严厉,甚至绿卡本身也可能受影响。

选择居住地或国籍是个人的权利,但同时也伴随义务。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无论移民何处,是否入籍,都应遵守居住国的法律,合法纳税。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做一个守法公民或居民,是安居乐业的基本保证。




来源: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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