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11-29 23:53:00作者:
11.26日,今天也是西方的感恩节。一大早市民陈先生带着自制的奖状赶到审黄琦先生的成都市武候区法院。
到法院门口已九点。陈先生走到门卫处,掏出身份证准备登记。
门卫问:"干什么?上楼才登记。"
我说:"哦,我不上楼,只是来送一份奖状。"
没登记来到安检处。经严格检查,公益广告牌被暂扣寄存,陈先生来到法官联系处,拨通"黄琦案"主审法官税长冰的电话。
陈:"你好!你是税长冰法官吗?"
税:"对,有什么事吗?"
陈:"税法官,我是陈xx,我觉得你们在‘黄琦案'中表现精彩,我是来给你们颁奖的。"
税:"什么?颁奖?我知道你跟黄琦关系好,怎可能奖我们?"
陈:"真的,你们在这案中忠于上峰,格尽职守,功勋卓著。我奖状就带来了。我就在你法院大厅,你下来领。"
税:"我不会来领。你跟政府做对,你再不快走,我打110叫警察来抓你。"
陈:"税法官,我怎可能给政府作对?我政治观点很明确,那就是-坚决拥护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殷切期待共产主义早日实现!美女按需分配何乐而不为?""你叫警察,你千万别吓唬我,不过,若我被抓,我也得感谢你!"
税法官听完,愉快地迅速挂了电话。
陈先生来到信访接待室说明自己的来意,并出示了奖状。信访处接待法官表明他们不受理这样的事,明示陈先生可以将奖状交给案件资料收发室。按信访处法官的温馨提示,陈先生顺利地将奖状交给了案件资料收发室的法官。法官小心地收好奖状,并表示一定转交到税法官。
陈先生颁完奖,背上《请中共官员公布自己的财产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的公益广告牌又消失在匆匆忙忙的人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