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检查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11月中旬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规定以下做法属于“非正常上访行为”: 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出示状纸、散发上访材料、静坐、自残、自杀、拦截机动车辆、阻碍交通、无理取闹、干扰他人工作秩序等。
深圳市的文件明确表明,对它所列出的14种所谓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可以以行政拘留、追究法律责任、劳动教养等手段进行严厉处罚。
*官方新华社:深圳涉嫌越权*
中国官方新华社看起来对深圳当局出台的14条也不得不表个态。新华社发表记者黄冠的文章质疑,深圳市把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6条,扩大到14条,对处罚对象和使用范围进行自我解释和扩大,是否涉嫌越权?
*访民:深圳当局公然违宪*
与新华社的温和质询相比较,深圳访民肖青山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强烈反应。他说,深圳市当局针对访民的14条是公然违宪:“这是跟宪法相抵触的,是违反宪法的,宪法规定我们可以。宪法是国家的大法。我认为这是侵犯人权。”
肖青山曾经是权益组织“劳工维权”的负责人。他说,东莞厦边村委关闭了他的办公室,没收了他的土地。他曾经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法院对他的申诉置之不理,他只好去做被深圳市政府规定为“非正常上访行为”之一的事情,到法院门前举牌子,才迫使法院收下他的上诉书。
肖青山说,当媒体成为权力者的工具时,每一个公民都要发挥自身资源,例如拉横幅、穿状衣、挂大字报,才能真正体现响应胡锦涛党中央的号召,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
*非正常行为--自杀也要被严惩*
深圳维权人士李铁说,老百姓绝望到自杀的地步,深圳市政府不说去帮助解决他们的问题,却要严厉处罚,他说,正常社会中的地方政府做不出来这么过分的事情来。
李铁说:“一个正常的社会,地方政府是不敢这样做的。深圳市政府当先锋官,摇旗呐喊,往外冲,做这种十分过分的事情。如果没有一定的默许和环境,它是不敢这样做的。”
深圳作家,资深记者朱健国说,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皇帝社会还允许老百姓拦轿喊冤,现在连这一点点开明空间都没有了。
中国维权组织--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刘飞跃把深圳出台的“非正常访民行为”14条称为“恶法”。他对美国之音说,这显示出中国统治集团的思维方式,他们把访民当成洪水猛兽,深圳市的做法更是有所升级。
刘飞跃说:“当局包括地方政府官员对访民、对普通民众和弱势全体,在他们内心深处一直是认为,民众维权是捣乱,是给他们制造麻烦,甚至上升为是对他政权和社会稳定的威胁。”
*简单道理:民怨宜疏不宜堵*
深圳当局针对访民的14条立即激起中国网民的批评。有网民说,“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无理取闹,公众自有判断,不是简单由政府部门自己出台一个通知”;有 网民建议,对接访人员的“非正常接访”也要做出界定和约束处罚措施;还有网友斥责说:“漏气的地方都堵死,深圳的耻辱!”
深圳市政府值班室干部在回答美国之音询问时说,这不是他们的工作范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总机把记者的问讯电话转给传达室,值班人员说,自己是看大门的,不知道这个事情。
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刘飞跃说,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就明白对民怨宜疏不宜堵的道理,他希望深圳开的这个坏头能够得到制止。该工作室星期四发布新闻稿,呼吁深圳市当局转变观念,废除这部擅自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与践踏公民合法权力的通知。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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