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11-06 08:38:15作者:
我在10月29日去北京国家信访办投诉,30日被送回上海,11月3日下午,有宝山区淞南派出所的二位民警来我家中宣读"告知书"并录取笔录,指我上访是"闹访",阻止我去北京上访。
国家所设的信访办就是给中国公民去投诉的,为什么我去国家信访办合法上访就被告知是"闹访",是否有其它因素?我认为这是对我"人权"的侵犯行为。
公安部要求各地绝对不能出现拦载正常信访群众的现象,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但我上访多年来被关押、软禁、非法拘禁多次。
上海冤民:周雪珍
2009年11月04日
(原标题:上访人的苦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