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11-02 13:19:00作者:宋宁华
刚入洞房不满1个月,新婚夫妻居然发现双方竟是正儿八经的表姐弟关系。张小姐对照《婚姻法》,知道这是法律禁止的婚姻行为,将丈夫李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昨天,闵行区法院作出张小姐和李先生婚姻关系无效的终审判决。
27岁的张小姐与22岁的李先生一见钟情,谈起了"姐弟恋"。没多久两人便来到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完婚。正当他们沉浸在新婚蜜月的美好时光时,两人的母亲也不约而同地赶来贺喜。
但这一来却发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尴尬事件。两位母亲不见则罢,一见却发现是多年不见的同胞姐妹。亲上加亲,不知是喜是悲。张小姐欲哭无泪,提出离婚,但李先生不同意。今年10月22日,张小姐提起诉讼,称夫妻两人的生母是同胞姐妹,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法庭上,李先生对张小姐陈述的事实无异议。双方表示无财产问题需要处理。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案中,张小姐和李先生系有血缘关系的表姐弟,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双方之间的婚姻应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