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十一五规划还有不到一年半就结束的时间内,此消息传出,令人震忧。但更令人疑惑的是,十一五规划的资金去哪里了?为何不到位?落实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关键期,如去年和前年,为何不见环保部就此问题早呼吁、早查处,而偏偏在十一五规划末期突然抛出"投资缺口较大"的说法,不能不令人嗅出其推卸责任的味道。
"投资缺口较大"的说法,显然把责任指向发改委、财政部和地方政府。这里面,也的确不能排除有这些部门和地方的责任,但作为国家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的执行单位,环保部在此前的缺位,难道不令人深思吗?
资金不到位的原因很复杂,有财政部没下拨的,也有地方配套跟不上的。但里面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专项规划的资金,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环保部门截流挪用。
据2009年9月2日《财经网》报道,根据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公告,对环保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后发现,环保部及其六个下属单位套取、截留、虚报、挪用国家财政资金和违规收费8亿多元。
审计署报告指出,2006年至2008年,环保部申请并获得五个项目的财政拨款预算10.72亿元,其中包括中央补助地方的支出预算7.51亿元。
这笔7.51亿元的经费本应属于地方财政的支出预算范围,但环保部在部门预算中将其纳入,这意味着本该拨至地方的支出预算,有可能被环保部临时占用或截留。
这笔7.51亿元的经费,从时间上看,可能就属于"十一五"专项规划中中央拨付地方的资金,但却被环保部截留它用。
审计署还发现,2006年至2008年,环保部以部委名义,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1145万元,仅在2008年就申请了545万元。截至2008年底,该项目申请到的中央财政资金结余仅7万余元。
此外,环保部虚报、滥用、套取中央财政资金的问题也颇为严重。
其中,环保部在中央编办未批复所属国家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虚报该中心2008年度人员经费预算198.39万元;未经财政部审批,擅自在三个项目中安排公务用车的购置预算。
报告指出,环保部的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在项目经费或者财政专项经费的支出中,还有很大一部分被"违规"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人员经费和办公楼装修等。
例如,2006至2008年,环保部所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以编造虚假人员名单等方式虚列支出,套取财政专项资金56.14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费等;而环保部外拨给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1283万元经费中的约六分之一,也被该中心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审计署报告还指出,环保部在2008年度,在其负责实施的一个项目建设尚未完成、且有大量资金结存的情况下,以项目运行维护费名义申请资金1063万元;当年5月在未明确工作内容的情况下,申报并获得两个项目的经费共计2500万元。
所谓上行下效,环保部管理不善,巧立名目占用挪用国家专项资金,地方的环保部门必须会效法。
也是据《财经网》2009年6月24日报道,2008年,仅针对"三河三湖"以及环渤海地区的国家审计就发现,水污染防治资金存在的"漏洞"接近54亿元。
其中,"三河三湖"所涉水污染防治资金,存在少征、套取、挪用和截留的资金高达41.68亿元;环渤海地区13市少征、违规使用水污染防治资金等达11.85亿元,两项累计近54亿元。
而所谓"少征、套取、挪用和截留"的主体不可能是其他部门,只能是从中央到地方环保部门。
由此,环保部新闻发言人迟至十一五末期抬出"投资缺口较大"的说法,究竟是为规划未落实而着急,还是将责任推向发改委、财政部及地方,就更不言而喻了 ----环保部在2006年至2008年截留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时,就其实已经知道会造成专项资金不足的问题。而那时,他们即不会说,也不会停止这钟错误的行为。
联想到年初时,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说,"国家4万亿投资有3500亿直接投向了环保领域"。而至今还没有见到审计部门对这3500亿投资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环保部既然能截留挪用十一五规划专项资金,有什么理由会使公众相信,他们不会对这3500亿打主意呢?
十一五规划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承前启后重要作用的重大战略步骤,不仅代表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权威,也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昜事关民族复兴的大业。在其末期突然出现这种情况,不仅是对党和权威的蔑视,更是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严重破坏。而作为主管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的环保部,不仅自身截留挪用国家专项资金,还在自身可能完不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情况下,玩起了推卸责任的把戏,这不仅是对中央权威的蔑视,也是对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破坏。
所以,建议国家尽快对这3500亿环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环保部门"六成水污染防治项目未完成",这一严重损害十一五规划权威性,破坏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行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