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个真正和谐的国家,民意才是真理,一个真正稳定的国家,尊重民意是根本保障,离开这两条,一切和谐,愿望稳定,全部是空想,即使一段时间的平静,也有可能是暴风雨来临前的短暂平静,或者是,用强制手段或者武力威胁强压下的表面的稳定,更是酝酿可怕反抗风暴的前夜。
而萝卜加大棒和糖果加敲头式的和谐稳定,一旦公民意识觉醒,不仅会灰溜溜的失去权力,还会成为历史的笑柄。因为,公民再愚笨也有觉醒的一天,毕竟,权利和自由是人类进化和进步以来最基本的诉求。当然,权利和自由,责任和义务是对等的,但应该是权利和自由条件下的责任和义务,这是符合人类的本性的。逆人类的本性而动,必然会被人类甩在历史的车轮后面,遭到人类的完全抛弃。严重点就是,这根本是反人类的思维和行为。
(1)
自有人类来,律法是自然根据人类自身进步和发展而自然产生的,而随着人类的逐渐进步和发展,出现了国家这一组织形式,在大家共同需要自律和他律的基础上才产生了法律和制度。明白的说就是生存法则,又经过了不断的进步和发展,才有了今天人类的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规则。而符合人类发展和进步的规则就是以民为主,简单的说就是民主,只有以民为主的规则才是适应人类的本性,既能够约束非正常状态,又符合大家共同的需要。
而独裁是什么呢?就是以某人或者某组织的形式用不正常的手段或方法去统治另外一些人,要求一切必须按照这些统治阶级的意志去行事,约束人们的正常要求或者是抑制人的正当权利,但是,它有时候偏偏还打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做的却大多是违背人类本性的事情。
其实,纵观现在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关于意识形态的什么主义好像已经不太被各个国家的公民看重,老百姓相比关心的更是生活的幸福和社会的公正程度,而所谓的政治制度,在老百姓眼里面不过是政客们的政治游戏,而关于国家利益的问题,如果没有和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有关联,我估计老百姓最多仅仅是作为闲聊时的谈资。而国家的制度选择,实际上也是从本国公民的利益出发的,看一个国家是否稳定,一定要从这个国家的公正度和经济发展给老百姓带来的实际利益收益去判别,贫穷的国家相对就比富有的国家发生动荡的可能更大,社会不公正的国家也是如此,因为社会的不公正是导致利益分配严重不公的根源,也就是一个国家贫富悬殊差距很大的根本原因。
现在,中国的贫富悬殊的差距是世界上相当大的国家之一,可以排在前列。可是,中国的政府领导组织——中国共产党的信仰追求偏偏是曾经引起世界上许多人梦想的最美好的信仰,那就是共产主义,在一个物质绝对丰富的社会里面按需分配,而且世界大同,不再有国家的界限,世界真正的变成地球村,从一个完全的意义上实现了社会公正,所有曾经给人类带来的人为灾难的意识形态的东西都不复存在,全世界的老百姓真正的生活在幸福之中。然而,这样世界实在太远,当作美好理想倒可以鼓舞人心。
作为这样追求完全社会大同的思想,值得宣传,但是不可以强制信仰。
任何信仰,它在追求人类的共性的同时不可以忽略人的个性。
(2)
现在来看法律制度,当然,根据许多法律制度总是在社会生活中发现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了后才跟随着制定社会规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制度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任何法律制度都有滞后性的典型特征,但是,这个特征不是国家政府不保障公正的借口。
人类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历经磨难,思想和思想的冲突,利益和利益的冲突等导致的战争,剥削和反剥削导致的反抗,等等。而且,这样的现象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然会继续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进步存在。
但是,我们不可以否认的是,社会公正是在人类发展的任何时间的共同追求。它应该是所有意识形态的根源,而人类建立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也是遵循这个共同愿望的,否则,随便什么法律制度都可能会被老百姓嗤之以鼻。无论是共产主义,也不管你什么社会主义或者是什么特色社会主义,还是什么资本主义或者现代资本主义,没有以追求社会公正作为立制立法的根本,都的瞎扯淡。
(3)
那所谓社会公正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呢?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充分保障制度的公平合理,充分保障天赋人权这一普世共识。充分尊重民意。
无论什么统治阶级,不尊重上述这些普通道理,其统治地位就一定不保,无论你通过什么方法或者什么手段,都挽救不了被老百姓最终抛弃的命运,虽然有时间长或短的区别。
在我们这个政府领导组织的意识形态所抵触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同样追求社会公正,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且,它更能够尽量的从立法上去考虑怎么保障社会公正,从我们所说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规则来看,它是通过制度的制衡和分权监督制约的方式来保障社会公正不可随意被侵犯,它强调的是保护人权,保护自由。维护人权和自由基础上的国家利益。这样才可以坚持他们的意识形态能够持续下去。
而我们中国的法律制度呢,其实,和其它不论什么意识形态的国家基本相同,也是在为保障社会公正而努力,可是恰恰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它强调了一党统治,从文字上来看虽然是人民民主专政,但是它又强调了必须坚持一党认可的制度,为了取得老百姓在思想上的认同,它融汇了许多他们认为对社会主义发展有借鉴作用的资本主义的东西,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他们叫特色社会主义。这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权力高度集权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其结果就是老百姓没有选择。而权力的高度集权就意味着监督形同虚设,虽然宪法或者其它什么的都明确规定了公民有监督权,但是,你的监督就意味着对这样的高度集权制的挑战,你难道没有想想,权力是允许你随便挑战的吗?
那怎么办?这个政府同样在强调什么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等,但是,国家机器的虎视眈眈下,有几个人的话语权是可以理直气壮的呢?所有权力机构的相互制衡都在一党的名义下形同虚设,唯一可以的就是自己监督自己了,它基本上要依靠良心发现,或许会有一些作用,然而,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良心是多么的脆弱。
权利意味着利益,这是连傻瓜都明白的道理,那利用权力来和老百姓争利益,谁弱谁强,一目了然。
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虽然不说社会公正完全没有,但是,我们绝对明白,这个社会公正相当于是在暴风骤雨中显得那样的弱不禁风,摇摇欲坠,一副可怜相,几乎如同乞丐一样在等待着权力的施舍。
上述说法,你们回顾我们这几十年来的生存事实就明白,或者,你们再看看我们眼前遭遇的一切就明白。
当然,我还在思考导致这一切的根本因素的来源,其实来源大家都知道,但是,我想作一个我自己思考的判断,那是后话,今天就说到这里。
中国漂泊公民枉成明于2009.9.29,凌晨
(有观点不一样的地方,歡迎批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