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莲辉律师告诉记者,郭泉案法定最后宣判日期是8月25日,针对宿迁法院延期审理「决定书」,郭律师在给法官的电话中提出异议后,又向法院发出书面「异议函」,详细列举「决定书」适用法律条款错误。
郭律师说:「庭审完毕后,判决宣布前,检察院是不可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鉴此,辩护人对贵院2009年8月17日做出的延期审理决定书提出异议,请求撤销该决定,请贵院在法定期间内,对郭泉做出公正的无罪判决。」
郭律师分析认为,延期决定表示宿迁法院在等待高层决定。郭律师指出,法律允许宿迁检察院撤诉,不撤诉可能另有原因。
郭律师说:「可能上面对郭泉是有罪、无罪,还没达成一致,要超期的话他(法院)就违法了。那么这个案子已经开完庭了,他检察院可以撤诉,我估计可能检察院不干,我起诉了我又来撤诉?可能负面影响更大。他就搞了这么个办法来,他就没想到这样一搞,他在适用法律上就错了,我们律师在法律上又那么认真。」
关于法院延期决定,郭泉母亲说律师从法律条款上对她做了解释,并告知她,已经给法院锺姓法官打电话,表示延期决定不合法。
郭母说:「可是那个法官只回答了他一句话:啊,个人的理解不同。第几条第几款还有理解不同?你说理解不同,那换一个人就一个(结果)判案子还怎么的?这种话也是狗屁不通的,对不对啊?中共现在情况就是这个样子,什么法条,第几条第几款的啊,都是人家信口开河,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郭泉的母亲是一个人居住,说到安全问题,她讲了一件刚刚发生的事情。郭母说,已经住了一年多了,突然沙州派出所上门查户口。
郭母说:「前天吧,上午来4个警察,把我的门打的山响,就像红卫兵来抄家,我说是谁啊?还不肯讲,我说找谁的?说找你的,我说你知道我是谁啊?哪有这么样子没有礼貌的,我楼梯下面有门铃嘛,干嘛这样子啊?就是这样想来震慑我。那什么户籍警啊,就是叫什么国安,什么国安啊?国家安全,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我老太太的安全哪个管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