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9年6月27日晚上,天气闷热,在北京南站"幸福里24号"的一个出租屋里,里外套间15个女性都已经睡着了。
28日凌晨零点,一阵嘈杂,睡在里屋的李淑莲被惊醒。里屋本来锁上的门,已经被钥匙打开,瞬间冲进十几个大汉,一色的赤膊光膀,腰胯间吊着大裤衩。(后经在场的人员证实,是13个人,其中只有一个上身是穿着老头衫的。门是房东高长水的女婿给打开的。)有一个大汉掀开李淑莲搭在胸腹部的上衣,说,就是你!起来。
李淑莲本能的抓起身边的裤子,被一把夺走,她又下意识地抓下正在墙上充电的手机,也被一把夺下。
两个大汉冲上来,一边一个,把李淑莲的胳膊往后拧着,就这样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地把她拖出屋外!
一出门,李淑莲的后脑上就挨了狠狠几拳,一个凶狠的声音说,不许出声,出声就整死你。
李淑莲被突如其来的恶行吓坏了,打懵了,来不及反应,在恐怖和慌乱中又在胡同中被拖出20多米,拖出院子,扔到停在院门口的一辆面包车上。
同时被赤身裸体弄出屋子的,还有一个李春华。准备穿上的裤子就吊在脚踝上,被一个大汉横托着象展览似的抱出去。扔到车上。
李淑莲的头被按在车座上!
李春华的头和身子被按在车座之间的地上!
李淑莲听见李春华疼得哼哼:打死我了,疼死我了。
又听见一个凶恶的声音:不许出声,再出声弄死你,让你从地球上消失!连骨头渣子都找不到。
接着又是几下狠狠的抽打!
李春华压抑的抽泣。
车开出去了估计十几分钟,停下来了。一个声音恶狠狠地喊着:她,那个车;她,那个车。
李淑莲又一次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地被拖出车,拖到距离大概十几步的另外一辆车边,被推坐上去。
这时候,才有人从车外把李淑莲的衣服扔给她。还是恶狠狠地说,穿上衣服。
李淑莲慌慌忙忙地穿上衣服。这时,车上又上来几个人,一个是山东省龙口市法院的姓孙,有四个是龙口市东来街道办事处的政府工作人员。
李淑莲这时候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暴行是因为上访,那些流氓地痞黑社会都是山东省龙口市驻京办事处雇佣的打手!
李淑莲这时候才能哭出来了。车往山东开着,李淑莲哭了一路。她哭诉着:你们家里没有女人吗?你们没有母亲吗?你们丧尽天良!你们没人性!你们侵犯我的人权,侮辱我的人格!你们做这些事不怕报应吗?你们就不积点德吗?
车开到山东地界的时候,李淑莲肚子疼,说要方便,这时候才发现,她用针线很仔细地缝在裤腰上的4700元钱没有了!
她又大哭了起来:我的手机也抢走了,现在钱也没了。你们还让人把我一丝不挂地拖出来!你们怎么能这么样呢?你们太没人性了!
开车的街道办事处的司机说,没事,你的钱没了市法院会赔给你的。再看看还有什么东西没了,市法院都管。
车到了龙口市法院的院子里,把李淑莲扔到院子里,车上的人都走了。
李淑莲坐在法院的院子里哭着,一直哭到中午。有一个信访科的王丽华科长说,你先回家吧,哭也没用。今天领导都不上班,明天再来吧。
李淑莲赤着脚,踩在晒得滚烫滚烫的地上,勉强挪出院子,打了个车到熟人那,让付了车费,又要了一双拖鞋,借了些钱,又坐上了到北京的大巴。
(以上根据李淑莲叙述整理。另附同屋房客签名名单,名单上有她们留下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她们说,如果需要作证,她们都愿意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