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5-20 00:14:35作者:何仁勇
按照常识,在法院未判决之前,一个案件出现任何结局都是正常;但按照中国常识,案件在一发生其实就注定了结局--准确的说,是当事人的身份注定了结局。
因此:平头老百姓爬到树上去窥探女人成了强奸;而官员强奸幼女却成了嫖宿。
基于这种常识,我来预测一下邓玉娇案件接下来的走向和结局。
1、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案起诉;
2、一审判决,因证据确凿,邓玉娇故意杀人案成立;但鉴于邓玉娇有自首情节,以及在案发时有抑郁症倾向,判处有期徒刑20年。
3、邓玉娇不服判决,上诉。
4、二审以证据不足,驳回到一审法院重审。
5、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同期可能发布通告,宣称发现邓玉娇故意杀人案新证据)。
6、公安机关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上述,再次开庭重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邓玉娇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7、邓玉娇再次上诉。终审驳回上诉,判决生效。
此时已经是2010年的事情了,网友们的热情已经转移到新的事件里,邓玉娇案不再受到关注。邓玉娇孤独的背影消失在高墙背后......
本预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见鬼。
经株洲专家一再验证,本人也未患有心脏病、精神病、抑郁症,同时不嗜好躲猫猫、弹脑门等危险游戏。请巴东警方、政府、法院、人大、政协、妇联不要跨省、跨县、跨镇抓捕,以免浪费人力物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