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5-19 09:05:37作者:
近几天,湖北巴东一宾馆女服务员激情反抗手刃不轨官员一案在民间持续发酵。评论、呼声淹没了网络,“ 贞节烈女”、“如此干部杀了大快人心”、“杨佳式女英雄”、“替天行道”,舆论一边倒地支持民女邓玉娇。
据中国媒体报导,5月10日晚,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的邓贵大等三名官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黄德智要求21岁的KTV女服务员(修脚女)邓玉娇性服务,邓玉娇拒绝并欲离开,邓贵大恼羞成怒,拿出一叠钱抽打邓玉娇头部,“还怕我们没有钱!”并两次将她按在沙发上欲行不轨,邓玉娇用修脚刀自卫,邓贵大被刺中喉部动脉血管死亡,黄德智右手臂被刺伤。案发后,邓玉娇电话向警方报案。
今年44岁的死者邓贵大,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另一名伤者黄德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
新华社改动事件中重要细节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海内外一片声援邓玉娇,新华网迅速熄火,并改动事件报道的重要细节。5月12日,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野三关镇招商官员娱乐城被刺死” 的相关情况通报,简称《通报》)改动了事件中的一些重要细节,把中共官员羞辱并欲强奸女服务员说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把“修脚刀”换成了“水果刀 ”,并在后续报导中称,“在案件侦查中,从邓玉娇手提包中查出有治疗忧郁症的药品”,甚至说邓玉娇有“袭警”行为,“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
人民网也发布类似通报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3名干部陪同客人在镇上一娱乐场所消费时,与一名女服务员发生争端,争执中该服务员用水果刀刺破一名干部的颈部动脉血管及胸部,致其不治身亡,另一干部臂部受伤。”
官媒的刻意导向,却引爆了网民更大的怒吼,网络上一些评论说:经验一再告诉我们,靠平民自己出来“讨说法”,总是“未成功,即成仁”。并呼吁社会正义力量,“面对邓烈女手刃淫官这样的现实,面对人民大众的群情汹涌,该唱《国际歌》并兑现承诺了。”
北京法律学者、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对此表示,这一次女服务员刺死官员一案,是“因为中国巨大的贫富差距,有权势的官员对底层民众肆无忌惮的欺侮,愤怒不满经过长期积压,经一事被引爆”的结果。
他认为,这个刺杀案表面上是一个个案,实际上它表明中国权势阶层和底层民众之间水火不容的关系,已经到达了火山迸发的临界点的危险境地。
“忧郁症”之说 网民:此招实太狠毒
中共官媒在案件的《通报》中称在修脚女的包里查出治疗抑郁症的药,网民认为此招实太狠毒。“既可以用修脚女的精神问题来维护官员的形象,又可以在合适条件下将修脚女投入精神病院。”
假设邓玉娇被鉴定为抑郁症患者,那对案件的定性或会造成影响,为人为设置某些法律的模糊地带提供条件,比如可以将她的自卫行为解释成带有主观故意,或发病状态下的客观过失,混淆事实与责任的清楚界限。
《南方都市报》5月14日发表评论说,受辱女工奋起自卫,究竟关抑郁症何事?“抑郁症本是邓玉娇案中的细枝末节,却被当作焦点放大,直至演绎成现今的情势,着实叫人莫名其妙。”
评论认为,警方并没有对邓玉娇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作出判断,却将着力点放在邓是否患有抑郁症上。无论是施暴的一方,还是警方现场调查,都确立了施暴与抗暴的清晰关系,案情简单,本身并不复杂。
法律专家表示,“邓玉娇应该是正当防卫,她行使权利与是否抑郁无关。”根据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国问题专家司马泰认为,中共官方暗示修脚女患忧郁症,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邓玉娇量刑时从轻处理,减少了民间对官方的压力,但中共的真正意图是在转移视线,掩盖案件本身的性质,以及该事件反映出的“官逼民反”这样一个一触即发的社会问题。
据湖北恩施电视台最新报导,邓玉娇的老板与同事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邓玉娇很正常,没看见过她吃药。”报导说,邓玉娇目前已经被关押在恩施州忧抚医院精神病院,穿精神病人“约束衣”,绑在病床上,等待“精神病”诊断。
民间:谨防中共官方再“造案”
“造案”,是中国司法最为黑暗的一面,比如俯卧撑、躲猫猫,等等。法律界人士说,“在中国,法律早已死去,正如一个腐烂掉的苹果,已经腐烂到内核。”
网民认为,中共不声不响的造案手段百出,比如在杭州阔少飙车案中将140码的车速造成70码,不动声色地吃掉70码。现在恐怕在“修脚女自卫杀人”案件中又开始使用了。
首先,中共官媒在《通报》中将自卫工具“修脚刀”替换为“水果刀”,看似细微的差别,却是案件审理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作案凶器”。网民说,用修脚刀自卫,说明是在工作中因被调戏而在激愤慌张中自卫致死人命。用水果刀则不同,洗脚作业间通常不会有这种刀子,这就为构陷罗织修脚女“折出拿刀再返回刺杀”埋下伏笔——这样就显而易见是把正当防卫往故意杀人上靠。
其次,关于邓玉娇的“袭警”行为。据巴东警方自己说:“案发当晚,邓玉娇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但网民质疑问警方:“一个弱女子,突然经历这么重大的事情,情绪及至行为不稳定在所难免,你们所说的那也叫‘袭警’?巴东警察莫非全是弱不禁风的豆腐渣?”
再次,邓玉娇是否患有抑郁症的问题。网民认为,巴东警方暗示邓玉娇有忧郁症,“不说是误导,至少是诱导,如果在民主国度,这甚至是犯罪嫌疑。”
“ 无论邓玉娇患有‘抑郁症’与否,并不能改变什么,因为邓玉娇是秉承在‘梦幻城’这样的暧昧场所求一口打杂饭吃,但‘卖力不卖身’的做人原则,在即将发生的以暴力强行要求的‘特殊服务’面前的激情反应,这跟‘抑郁症’无关,即便邓玉娇真有疾病,而淫官邓贵大欺辱一个病人,罪孽更深。”
网民呼吁,“中共一手操纵下的公检法能否作出公证的认定,群众拭目以待。唯望网民能多方呼吁,促成邓女侠的无罪释放!”
国内外声援 赞邓玉娇的勇气与气节
著名时事评论员臧山表示,邓玉娇奋起一刀,比不上北京杨佳的勇猛,也肯定没有杨大侠冷静地按部就班的部署,却同样是奋起还击的热血一刀。
他说:“我们不喜欢暴力,但却不得不赞叹邓玉娇的勇敢和无畏。究竟,这个世界的邪恶,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的懦弱而催生的。”
鉴于“邓玉娇面对强权坚决反抗的勇气,面对金钱不受诱惑的气节”,“乌有之乡”网民号召广大网民向邓玉娇学习。他说,当今社会,明星卖淫、商贾买春、官员奸幼之丑恶现象层出不穷,有很多女性或畏于强暴,逆来顺受,垂泪以从,使凶焰暴长;更有惑于金钱,自甘堕落,为虎作伥,令世风日下。
“ 惟邓玉娇同志,虽身处贫贱而自尊、自强,不为权势所侮,不为金钱所诱,更为难能可贵的是,面对强暴,发愤一击,使强梁毙命于刹时、帮凶重伤于一刻、同恶敛气于当场,海内小丑为之惊骇,国中正人为之赞叹:邓玉娇者诚女中之大丈夫也,是为时代女性之楷模,当世人权之典范。因此,笔者不揣冒昧,向广大网民发出向邓玉娇同志学习之号召。”
据中国媒体报导,5月10日晚,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的邓贵大等三名官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黄德智要求21岁的KTV女服务员(修脚女)邓玉娇性服务,邓玉娇拒绝并欲离开,邓贵大恼羞成怒,拿出一叠钱抽打邓玉娇头部,“还怕我们没有钱!”并两次将她按在沙发上欲行不轨,邓玉娇用修脚刀自卫,邓贵大被刺中喉部动脉血管死亡,黄德智右手臂被刺伤。案发后,邓玉娇电话向警方报案。
今年44岁的死者邓贵大,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另一名伤者黄德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
新华社改动事件中重要细节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海内外一片声援邓玉娇,新华网迅速熄火,并改动事件报道的重要细节。5月12日,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野三关镇招商官员娱乐城被刺死” 的相关情况通报,简称《通报》)改动了事件中的一些重要细节,把中共官员羞辱并欲强奸女服务员说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把“修脚刀”换成了“水果刀 ”,并在后续报导中称,“在案件侦查中,从邓玉娇手提包中查出有治疗忧郁症的药品”,甚至说邓玉娇有“袭警”行为,“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
人民网也发布类似通报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3名干部陪同客人在镇上一娱乐场所消费时,与一名女服务员发生争端,争执中该服务员用水果刀刺破一名干部的颈部动脉血管及胸部,致其不治身亡,另一干部臂部受伤。”
官媒的刻意导向,却引爆了网民更大的怒吼,网络上一些评论说:经验一再告诉我们,靠平民自己出来“讨说法”,总是“未成功,即成仁”。并呼吁社会正义力量,“面对邓烈女手刃淫官这样的现实,面对人民大众的群情汹涌,该唱《国际歌》并兑现承诺了。”
北京法律学者、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对此表示,这一次女服务员刺死官员一案,是“因为中国巨大的贫富差距,有权势的官员对底层民众肆无忌惮的欺侮,愤怒不满经过长期积压,经一事被引爆”的结果。
他认为,这个刺杀案表面上是一个个案,实际上它表明中国权势阶层和底层民众之间水火不容的关系,已经到达了火山迸发的临界点的危险境地。
“忧郁症”之说 网民:此招实太狠毒
中共官媒在案件的《通报》中称在修脚女的包里查出治疗抑郁症的药,网民认为此招实太狠毒。“既可以用修脚女的精神问题来维护官员的形象,又可以在合适条件下将修脚女投入精神病院。”
假设邓玉娇被鉴定为抑郁症患者,那对案件的定性或会造成影响,为人为设置某些法律的模糊地带提供条件,比如可以将她的自卫行为解释成带有主观故意,或发病状态下的客观过失,混淆事实与责任的清楚界限。
《南方都市报》5月14日发表评论说,受辱女工奋起自卫,究竟关抑郁症何事?“抑郁症本是邓玉娇案中的细枝末节,却被当作焦点放大,直至演绎成现今的情势,着实叫人莫名其妙。”
评论认为,警方并没有对邓玉娇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作出判断,却将着力点放在邓是否患有抑郁症上。无论是施暴的一方,还是警方现场调查,都确立了施暴与抗暴的清晰关系,案情简单,本身并不复杂。
法律专家表示,“邓玉娇应该是正当防卫,她行使权利与是否抑郁无关。”根据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国问题专家司马泰认为,中共官方暗示修脚女患忧郁症,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邓玉娇量刑时从轻处理,减少了民间对官方的压力,但中共的真正意图是在转移视线,掩盖案件本身的性质,以及该事件反映出的“官逼民反”这样一个一触即发的社会问题。
据湖北恩施电视台最新报导,邓玉娇的老板与同事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邓玉娇很正常,没看见过她吃药。”报导说,邓玉娇目前已经被关押在恩施州忧抚医院精神病院,穿精神病人“约束衣”,绑在病床上,等待“精神病”诊断。
民间:谨防中共官方再“造案”
“造案”,是中国司法最为黑暗的一面,比如俯卧撑、躲猫猫,等等。法律界人士说,“在中国,法律早已死去,正如一个腐烂掉的苹果,已经腐烂到内核。”
网民认为,中共不声不响的造案手段百出,比如在杭州阔少飙车案中将140码的车速造成70码,不动声色地吃掉70码。现在恐怕在“修脚女自卫杀人”案件中又开始使用了。
首先,中共官媒在《通报》中将自卫工具“修脚刀”替换为“水果刀”,看似细微的差别,却是案件审理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作案凶器”。网民说,用修脚刀自卫,说明是在工作中因被调戏而在激愤慌张中自卫致死人命。用水果刀则不同,洗脚作业间通常不会有这种刀子,这就为构陷罗织修脚女“折出拿刀再返回刺杀”埋下伏笔——这样就显而易见是把正当防卫往故意杀人上靠。
其次,关于邓玉娇的“袭警”行为。据巴东警方自己说:“案发当晚,邓玉娇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但网民质疑问警方:“一个弱女子,突然经历这么重大的事情,情绪及至行为不稳定在所难免,你们所说的那也叫‘袭警’?巴东警察莫非全是弱不禁风的豆腐渣?”
再次,邓玉娇是否患有抑郁症的问题。网民认为,巴东警方暗示邓玉娇有忧郁症,“不说是误导,至少是诱导,如果在民主国度,这甚至是犯罪嫌疑。”
“ 无论邓玉娇患有‘抑郁症’与否,并不能改变什么,因为邓玉娇是秉承在‘梦幻城’这样的暧昧场所求一口打杂饭吃,但‘卖力不卖身’的做人原则,在即将发生的以暴力强行要求的‘特殊服务’面前的激情反应,这跟‘抑郁症’无关,即便邓玉娇真有疾病,而淫官邓贵大欺辱一个病人,罪孽更深。”
网民呼吁,“中共一手操纵下的公检法能否作出公证的认定,群众拭目以待。唯望网民能多方呼吁,促成邓女侠的无罪释放!”
国内外声援 赞邓玉娇的勇气与气节
著名时事评论员臧山表示,邓玉娇奋起一刀,比不上北京杨佳的勇猛,也肯定没有杨大侠冷静地按部就班的部署,却同样是奋起还击的热血一刀。
他说:“我们不喜欢暴力,但却不得不赞叹邓玉娇的勇敢和无畏。究竟,这个世界的邪恶,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的懦弱而催生的。”
鉴于“邓玉娇面对强权坚决反抗的勇气,面对金钱不受诱惑的气节”,“乌有之乡”网民号召广大网民向邓玉娇学习。他说,当今社会,明星卖淫、商贾买春、官员奸幼之丑恶现象层出不穷,有很多女性或畏于强暴,逆来顺受,垂泪以从,使凶焰暴长;更有惑于金钱,自甘堕落,为虎作伥,令世风日下。
“ 惟邓玉娇同志,虽身处贫贱而自尊、自强,不为权势所侮,不为金钱所诱,更为难能可贵的是,面对强暴,发愤一击,使强梁毙命于刹时、帮凶重伤于一刻、同恶敛气于当场,海内小丑为之惊骇,国中正人为之赞叹:邓玉娇者诚女中之大丈夫也,是为时代女性之楷模,当世人权之典范。因此,笔者不揣冒昧,向广大网民发出向邓玉娇同志学习之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