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8)苏民监字第200号民事裁定书,据此,武进区信访局顾华忠丶朱国忠(音)等人,对王玉妹等上访者进行了“残酷镇压”。
在2008年 10月12日,她与同单位被辞退的职工一同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在13日到北京,下午一时在最高人民法院门口,等待接待,後被武进区信访局顾华忠发觉,将他们押回常州,被关在旅店11天,期间受到惨无人道的人身折磨。
王玉妹依法上访,却受到如此待遇,令她心里非常不平,於是在2009年1月30日又到北京上访,希望上级能有一个公正的裁定。她於2月1日到国家信访局, 2月4日12时,顾华忠等人开来一辆面包车,车号:苏D01027,四个大汉将她套上头套,绑架上车。
据她描述:顾华忠把我从北京押到永吉门饭店住了一晚,後来科长朱国忠把我们几人带回来,出站以後就把我们带上汽车,铐上手铐带到旅舘里关了好几天,我们一共5个人都受到同样的待遇。监狱里面还有吃,而我在旅馆的时候,我37天没大便,你说吃多少东西?那比监狱还要黑。
「我被强迫一天站二十几个小时,从早晨6点站到凌晨2点,我站不动就靠在墙面上,他就打我,我有的时候受不了就用头撞墙壁,撞了以後他还要打我,还要把我的头往墙壁上撞,拉着我的头发,二十几小时,只要身体往墙上靠一靠,就被打,他用脚踢我屁股,小腿,上半身不踢,还朝我头上打,嘴巴,头上都打,被打到青一块紫一块。我回到家後, 丈夫丶儿子看了惊呆了,已被折磨得不像人了,体重降了20斤。回来後成天胃痛丶头痛丶卧床不起,精神极度紧张,我过去身体好的不得了,现在身体不好一直在看病。医药费已花去5000馀元。」
对於上述描述,她表示自己所言句句属实,有病例可查。
对於她所受到的待遇,她表示等身体好後还要继续上访,她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她说:「我现在身体不太好,等好了以後我还要到北京去的,现在我的胃不好,我胆囊也不好。」
针对王玉妹的说法,记者打电话询问武进区信访局顾华忠,他告知要找江苏省委会宣传部,记者去电话,宣传部接电话的先生告知找新闻处,新闻处接到记者电话,待记者表明身分後,即挂断电话,再次拨打,没有人接听。记者再次打顾华忠电话,他以「无可奉告」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事件原委
王玉妹家原有三亩多的田,後被政府征用,房子也被拆掉,盖武进市政府行政中心、行政大楼。房子遭拆迁後没有补助一毛钱。1998年政府叫生产队的人去行政大楼做清洁工,原本57丶58岁都可以进去,2002年就定了一个55岁要退休的命令,哪一个生产队的人退下来,就由该生产队的人员递补。後来又规定50岁要退休。
她於42岁进去,干了3年,45岁就叫其退下,当时一共有30多人全部被辞退,辞退的人中有20几丶30几岁的,都未达规定的50岁退休的年龄,由於单位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王玉妹等人於2005年4月1日开始上访,一开始她到武进市信访办以及劳动仲裁上访,後因事件没有获得解决,开始一级一级上访,後来有20个人打官司,有一些人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