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开庭审理了将近半年,检察院几次因证据不足退卷,当时任沈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的秦毅出具伪证,法院据此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判处江策一年有期徒刑(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看守所关押一年);黄颖也是以相同的罪名被关押半年后,检察院退卷,撤销起诉,黄颖办理了取保候审(2006年4月黄颖获得了沈河区检察院的刑事赔偿13267.3元);
海青、韩江辉、张永平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区看守所关押17天后在市残联的保释下获得取保候审一年,罪名同样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齐莉、张锡来等其余人被非法拘禁24小时后也同样被取保候审;沈河区公安局还给齐莉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打了白条(没有加盖公章)。
对沈阳市公安局的粗暴处理上访事件的不满,江策、海青、韩江辉、张永平等人开始了漫长的上访维权;沈河区、沈阳市、辽宁省乃至北京,都让我们去遍了,无人理睬;沈河区公安分局给海青、韩江辉、张永平三人作出的是"刑事拘留"的处罚;三人均不服此处罚,认为警方给出的罪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不成立,要求警方撤销处罚、恢复名誉。但警方顽固地坚持,不予改正。
2007年,我们又去辽宁省公安厅上访。辽宁省公安厅拖了几个月后,告诉我们: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沈河区公安分局迫于我们的上访于2007年6月把我们几个人原来的"刑事拘留"17天改为"行政拘留"15天;而且落款的时间是2006年6月20日,也就是说,我们不服他的改正决定也没法投诉,因为投诉的期限已经过了;再有,他的改正决定所引用法律是2006年颁布生效的法律,而案件却发生在2004年。
今年的3月9日,江策、海青、韩江辉、张永平又去北京,准备到中国残联上访。可是,四个人刚出北京站,就被沈阳市公安局的警察给押解回沈。
几年来,上访,使我们身心疲惫。如今,原沈阳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已经都双规了,我们却状告无门。我们希望有正义感的记者能把我们的案件公之于众。需要详细情况,请与我们联系。
谢谢
残疾人:江 策(联系电话024-63915178 QQ:455900558)
海 青(联系电话13998815316 QQ:909597952)
韩江辉(联系电话13704052853 QQ:752601787)
张永平(联系电话15140102889 QQ:758437445)
2009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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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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