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即使雇主愿意帮助申请人,但申请绿卡的第一步,劳工证申请,就已经让人望而却步了.如果雇主曾在六个月内解雇过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 民,或在做申请递交前的市场测试时有很多美国人来申请所测试的职位,劳工证都有可能很难申请到.总之,职业移民现在可以说是处在逆境之中.
所以,能够保全工作和合法身份是最重要的.能够保持良好的雇佣关系,在出现问题时与雇主有商讨的余地非常重要.比如,是否可以与雇主商量以减 少工作时数,或消减工资等办法来解决公司资金不足问题.也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出暂缓申请绿卡的选择.如果公司是纯粹因为费用问题而不愿意或延迟申 请人的绿卡申请,申请人也可以考虑自己出资负担申请费用.说到底,拿到签证或绿卡才是最重要的.同时申请人也可以考虑以持多个公司的H-1B签证的办法来 保持合法身份.当然申请人也可以提早为转换成其他非移民签证身份做准备.例如,在经济萧条时,返回学校继续深造倒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在几年以后经济回 转,可以以更强的竞争力复出.
目前,美国政府出台的经济刺激法案(2009美国经济恢复和重新投资法案)将对某些H-1B雇主增加新的限制.经济刺激法案中被称为雇佣美国职员法案的某些有关条款,对那些因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而得到资助或从联邦储备银行得到某种短期低息贷款的雇主有直接的影响.
对大多数雇佣H-1B的雇主来讲,并没有任何变化.这项法案也不影响已经批准的申请H-1B.直接受影响的将是某些银行和金融机构.因为直接 得到政府紧急援助基金和联邦储备银行短期低息贷款的大部分是银行和金融机构.这些雇主在为外籍雇员递交H-1B申请时,必须保证曾通过正常程序努力雇佣过 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等在美国有合法工作资格的人,并且保证这一职位对每一个能够胜任的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等在美国有合法工作资格的人开放;雇主还 要保证在为外籍雇员递交H-1B申请前90天和后90天之内没有并不计划撤换美国职员,即在180天之内雇主不能有解雇美国雇员的现象发生.
同时,这类雇主即使在雇佣硕士学位以上或工资超过六万美元以上的雇员时也不可以享受对这些保证的豁免权.这项法案于2009年2月17日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即如果届时得不到延长,这项法案的法律效力将于2011年2月16日截止.
这项法案对大部分雇主不构成影响. 4月1日将是移民局一年一度开始接收H-1B申请到时间.由于目前的经济状况,今年的申请递交情况将很难预料.如果雇佣双方已经签有雇佣协议,而且申请人 持OPT工作许可,申请人一定不要丧失申请转换的机会H-1B.因为如果今年没有申请到,明年还可以重新申请.
以上移民信息由Zarwin Baum DeVito Kaplan & Toddy, P.C. 的Immigration Specialist,刘建,提供。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