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就没有尊严可以被肆意践踏吗?

作者:唐荆陵 发表:2009-03-06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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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介绍这个案件之前,有一些背景必须提到。2003年8月15日下午3时许,天气炎热,广东江门新会市民梁永立带着活泼可爱的女儿梁嘉怡(2岁1个月)到会城医院爱民诊所接种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加强针)。当时,梁嘉怡还是一个健康活泼的儿童。接种疫苗后的次日,即 8月16日凌晨,小嘉怡出现烦躁发热,经送门诊治疗中午稍微好转,但下午又很快恶化,发热、呕吐、抽搐、昏迷;经抢救,保住了幼小的性命,变成了一个身体畸形,生理反应极差(象个植物人)的病童……经省市各级医学专业机构鉴定,并没有给出孩子在接种疫苗后患病毒性脑炎的确切病因,只是作出结论认为这不是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也不是医疗事故。此后,孩子就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梁家夫妇为了给孩子筹集治疗费,长期只好在街头求助,原来十分红火的水果生意只好完全放弃,一个幸福的家庭完全破产了。

2007 年6月10日到10月15日,梁永立夫妇筹到一些费用,就带着孩子到北京求医。在这期间,新会区卫生局副局长梁柏楼先生在接受《南方日报》就该案件的采访时发表了关于梁永立一家的谈话,刊登于2007年6月19日《南方日报》在C01版的《社会救助体系该如何完善?》一文中,有“新会区卫生局副局长梁柏楼向记者反映,当地政府原以为梁永立在女儿患病后最希望的是一份安稳的工作,于是会城街道办事处主动为其买了一辆三轮车鼓励他卖水果,好好养家为女儿治病,哪料第二天他就把三轮车拿去卖了,然后带着女儿四处求助。这样不但浪费时间,也浪费金钱,都不知道他什么目的!”的内容。梁永立因为该内容完全不符合事实并且其评论性意见严重贬低了其人格名誉,遂在返回广东后于2008年8月对梁柏楼提出了诉讼,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相关损失。

出人意料的是,这么一个不算复杂的案件,新会人民法院在审理后,直接接受了被告方否认做过上述采访的辩解性陈述(如果该辩解成立,那就意味着是《南方日报》在造谣),也不理会被告方提出的追加《南方日报》社为第三人或者被告的请求,竟然以所谓“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梁永立的诉讼请求。实在令人吃惊。

梁永立一家因孩子接种疫苗后罹患重病,从小康之家落入赤贫,本来已经十分可哀,却还在一份具有广泛影响的报纸上被公开践踏,到法院寻求公正,得来的却是如此裁决,真是苍天可鉴!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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