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艳照门”案主角加国出庭作证(图)

发表:2009-02-2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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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一直拒绝返港作证

一年前在香引起极大轰动的"艳照门"艺人不雅照片案即将开审,涉案艺人陈冠希在加拿大温哥华法院出席取证聆讯。

有关聆讯当地时间星期一(2月23日)早上在英属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进行,由该院法官阿代尔根据香港法律主持,负责主审的香港总裁判官唐文到场听证。

出席取证聆讯的,还包括被告史可隽的代表律师。

陈冠希在庭审上再次承认有关不雅照片是在取得女事主同意下由他拍摄的,并称曾在2006年夏天把电脑送修。

但陈冠希称,他在电脑送修前已经把所有照片删除,然而他不知道有关照片档案能透过技术还原。

对于照片中的女事主,陈冠希表示,为了保护他们,他将拒绝回答有关提问。

陈冠希自去年事发后一直以人身安全为理由拒绝到香港作证,目前主要在其出生地温哥华居住,因此香港司法部门转而到加拿大进行取证聆讯。

加拿大司法部的一名律师表示,香港是根据与加拿大签订的司法互助协议,提出在当地进行聆讯的。有关证供稍后将以书面供词的方式呈交香港法院。

震惊华人社群

2008年1月,香港互联网讨论区先后涌现数百张与性行为有关的照片,共涉及8名女性,据信主要是香港艺人。

由于涉及艺人道德和网络自由等议题,事件在华人社群引起很大回响,更在香港和中国大陆发酵至成为政治事件的边缘。

香港警方在调查这起案件的过程中被网民和一些政界人士质疑"选择性执法";中国公安部后来加入对散播照片者采取执法行动,引起人们对中国网络审查的关注。

香港警方后来就这起案件,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罪起诉电脑技术员史可隽。有关案件将在今年4月6日开审。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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