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2-07 03:41:24作者:
这场土地纠纷是中国权与法较量的典型案例;是充分反映中国行政官员左右司法以及法院审判的主观性,随意性以及对审判的不负责态度。
一审法院采用的证明材料,到了二审法院被全盘否定!一审法院以历史的原始真实材料为审判的依据,到了二审法院却以某人的言辞作为审判的依据!甚至可以否定原来已经生效,已经执行的村委会的决定!
一个由县政府颁发的山林使用证,因为有人做大官就可以随随便便的下一个文件取消!真是让人无法理解!只要你官大,啥事都能办到!
再审报告交到人大,就像石沉大海,2年多的时间(2006年11月-2009年1月)却无任何回音。
听说最近法院要强制执行了,如果真是那样,即将爆发的就有是一场见血的群体事件!希望上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能对此事给予了解、妥善处理,同时处理无视法律的官员、法院审判员!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