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1-02 20:16:37作者:张国栋
哥哥握有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的实权,弟弟就当起了"掮客",7年中收193万元红包。记者日前独家获悉,这对兄弟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其中哥哥因另有隐瞒境外存款358万元,两罪并罚被判七年,弟弟被判三年。
52岁的吴某民案发前在深圳市人事局工作已20余年,5年前官至人事局一部门处长。
在此前的庭审中,检方指控称,吴某民利用职务之便,在招考警察、招考公务员、应届生入深或招调进深等过程中,先后14次收受红包200万元。收下113万元大红包的两单是兄弟俩共同完成的。找关系的人找到吴某民的弟弟吴某弟,由其牵线搭桥。之后红包由吴某弟代为转交。这113万元,吴某民留了15万元给弟弟,自己拿走98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193万元予以确认,判处吴某民有期徒刑六年。另因他隐瞒境外存款,以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对吴某民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称,吴某弟虽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作为吴某民的近亲属,向其转达请托事项,利用吴某民的职务影响和职务便利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吴某民后两人共同占有,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因而也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