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多次在国内、及国际大赛中夺魁的超级模特,受聘从山东来到云南丽江,原本是为了帮雇主拍些民族服饰照片回去,用于新开民族服饰店的宣传。
结果,就此香销玉焚在美丽的丽江,凶手正是 ─ 承诺此行结束后,将支付 7000 元酬劳的“雇主”。已经查明的情况显示:死前,二人曾发生过 2 次性关系。
根据凶手的供述:在接连的激情过后,他们陡生厌世之感,即“相约自杀”;而凶手的所做所为,是为了「帮对方自杀」!之后,多次自杀未果的他,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
对于这种“相约自杀”的说法,多位办案人员均认为匪夷所思,但由于缺乏其他证据,又实在无法加以破解。
经过一审,无法解开这个核心谜团的法院,在此基础上结合被告自首、及愿意赔偿 40 万的相关情节,认为可以对被告:《从轻发落》。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残杀名模的凶手已经被一审处以死缓,但他立即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这起“名模非正常死亡案” 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1、为开民族服饰店,凶手寻模特到丽江拍照
2007 年 11 月 3 日晚上深夜 21点半,一架从昆明飞来的飞机降落在了丽江机场。匆匆下飞机的人群中,有一名年轻女子格外引人注目。她身高近一米八非常苗条,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长发披肩气质出众。而她旁边的男子有些胖,又比她矮了半头,戴着副眼镜很不起眼。
男的是个待业青年叫「魏磊」,女的是职业模特叫「徐倩」。几天前,两人一起在网络上,向酒店预定了一个标间。
途中,徐倩给男朋友发了好几条短信,还打了电话,言辞之间非常亲昵。徐还主动把手机上存的男友照片,调出来给魏磊看,一副很幸福的样子。同行的魏磊和徐倩虽然看似亲密,其实是“雇佣关系”。
十几天前,35 岁的青岛人魏磊,就已经独自来过云南一趟,他跑了昆明、丽江、版纳几个地方。旅游同时,他特别留意,云南各民族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服饰。
这让他更加坚定了去年底的一个想法:在青岛开一家民族服饰店。为此,他决定物色一个模特,拍些这方面的照片,用作新店开张时的宣传和装饰。
青岛一家报社的编辑黄某,她手上有不少模特的资源。很快,魏磊在该报社见到了此人,此人拿出一些模特的照片让他挑。看了黄提供的最后一张照片,魏的眼睛终于发亮了!
这个让魏磊眼睛发亮的美女正是:徐倩。
11 月 2 日(星期六)晚 21 时许,徐倩主动打电话说,她就是黄某介绍的那个模特,简单沟通后,魏磊问能不能明早就出发去丽江。得到徐倩可以的答复,魏立即着手订火车票。
期间,经中间人介绍,魏磊找到了徐倩;得知,作为职业模特的徐倩身价不匪,帮企业拍一天的宣传照片就能赚 2000 多。于是口头承诺:行程约需四天,自己可以给 7000 元,不过要等办完事回来才付。
次日上午 10 点 50 分,第一次见面的魏磊和徐倩二人,一起登上了远行的旅途火车;从青岛,经济南,到昆明,最终抵达了目的地丽江。
2、凶手说法:相约自杀
被保安从机场接到丽王大酒店,他们用徐倩的身份证登记,住进了提前预定的 1301 号标间。魏磊说:因为很累,他们没有说太多话,约好次日去爬玉龙雪山,就便各自在一张床上睡了。
从他们包租车辆的驾驶员,和酒店多位工作人员所提供的情况来看:11 月 4 日那个星期天,魏磊和徐倩玩得非常开心。
当晚,丽王大酒店 1301 号房间中,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成为了难以破解的迷...。
根据魏磊供述:他们各自洗完澡后,便分坐在两张床上,看电视、吃水果、聊天。聊着聊着,就说到了关于性的话题,而且:两人“都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魏磊称:在两次激情后,他还回到自己的床上躺着,继续和徐倩聊天,一直聊到大约凌晨三四点。这次,他们谈起了各自的生活。
“我们都觉得活着没有意思,之后就提出了一起死的问题。当时,是谁先提出来的我记不得了?提出来后我们都同意了,但当时还没想到一起死的方法。她说:要么你先死、要么我先死!我说:我先死。但她说:她下不了起手,就说:我先死...。”
“我就过去坐在她的床边,用双手掐她的脖子,她没有反抗也没有叫…我又骑在她身上掐她的脖子,一直掐到她不动。
我问自己:她真的死了吗?接着我拿她睡衣上的带子拴在脖子上,我的手在抖,有没有用力拉不记不得了。之后,我见她嘴巴张开了,很害怕就拿来一个枕头,盖住她的脸……”
在实施了以上罪行之后,魏磊开始自杀。他用白天买的水果刀割自己的手腕,见流血了便躺上床去睡觉,但天亮时又醒过来了。
“感觉做了一个梦,自己还没死”。而当时,徐倩的身体已经冰凉,“这时我更加害怕了,我到底是死,是跑,还是去自首?”
紧接着,魏磊把他和徐倩各自买的普洱茶、他的数码相机、银行卡、身份证打包起来,扛着出了酒店。
他特意多次向总台交代:“1301 号房间不用打扫了!”他来到附近的邮局,把这些东西全部寄回家。打包裹时,他悄悄往里面夹藏了一些现金,还放留了一份“遗书”进去:“爸爸妈妈,我永远爱你们。我跟徐倩走了,感谢你们的养育之恩,请原谅。不孝的儿子”。
之后,他又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瓶大可乐,回酒店打算继续割腕自杀。他多次用水果刀割腕,用睡衣带子勒自己的脖子,由于总是“不够狠”,也就总是没死得成。
3、模特男友称:我们的感情很好
极度沮丧中,11 月 5 日一整天的时间悄然滑过,不知不觉天已经亮了。6 日清晨 7 点多,魏磊打算到总台续一天的房费,拿出徐倩的身份证办手续,但工作人员要求他用自己的,双方为此小吵了一架!
回房间一直挨到下午三点多,座机突然响了。魏犹豫半天接了起来,对方自称是徐倩的男友,追问女友下落。
他说:徐已经坐一点多的飞机,自己回青岛了。接完这个电话,他惊慌地搜出徐倩的手机,把卡取出来丢进马桶里冲走。
打进电话的之人名叫「李金昱」,就是徐倩主动讲起过的那个男朋友。李金昱说:女友来丽江之前,说有个叫魏磊的人,出 7000 多请她去拍些片子,征求他的意见,他表示同意。
11 月 4 日深夜,他们通了最后一次话,女友的手机便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焦急的李金昱决定采取行动。
11 月 6 日下午两点,他用女友的密码,上网调出了徐倩手机的通话记录。其中有一个,经查归于于丽江地区的号码,引起了他的注意,拨过去是一个驾驶员。
对方说:有两个青岛的客人,前天包她的车去玉龙雪山玩过,这两个青岛人住在丽王大酒店。他立即打到酒店总台,询问:是否有一个叫魏磊的客人来开过房,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意识到很可能出问题了,李金昱马上请青岛的一个公安朋友帮忙,终于查出丽王大酒店的 1301 房,是以女友的名义开的。
于是,他直接和魏磊通上了话。电信部门的系统记录显示:为落实女友的行踪和安危,当天远在青岛的李金昱,至少拨打了酒店总台和房间电话近 30 次之多。这 30 次电话,让作案后的魏磊被逼近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问他,我女友的手机怎么打不通?他说:可能是吃消夜时掉了。我问他身份证号码,上网一查发现是假的。我又打进去说:你再骗我,我就报案了!”
稍后,李金昱得到了魏磊真的身份证号码“我也就没再继续打了!”。李金昱说,他相信魏磊之前所称的 ─ 女友已经独自坐飞机返回的说法。
经查询,李金昱认为,可能是坐深夜 23 点多到青岛的那趟飞机,还不到 21 点,他便赶到机场去守侯!直到 22 点半,丽江警方打电话到他手机。
11 月 7 日深夜李金昱飞抵丽江,配合警方调查时显得很伤心,多次强调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她住在我家,我们都住在一起。”。
模特女友经常在外出差,这点在李金昱看来,原本已经习以为常。而且,这次出事前,他还曾接到过女友报平安的电话:“她说魏磊对她很好,认她作妹妹、还请她吃饭。”
关于两人关系的好,魏磊也曾向警方提供过:到丽江后他和徐倩结为了“兄妹”,徐倩不但 7000 多的酬金都不要了,去玉龙雪山玩的包车费用,也是她支付的。
4、凶手不服死刑但愿赔 40 万
“自杀”了两天也没死成的魏磊,于 11 月 6 日下午,选择了向丽江当地警方自首。他急切地说:身上有很多伤,随即便被送进了医院。
他所供述的:徐倩两次和他发生性关系后又相约自杀,以及其中的诸多细节,令办案人员感到匪夷所思...。
“杀人动机究竟是什么?这个核心问题始终「没法查清」。”,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本案的主办检察官「黄美」说:正因为如此,院里曾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但这个谜,最终还是没能解开。
对于魏磊的说法,徐倩的家人,则更是表示强烈的质疑和愤慨:“一个是超级模特,T 台冉冉升起的红星,事业如日中天;另一个,却是无所作为的待业青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
案发后,徐倩的父母完全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为培养女儿,这对普通工人夫妇,耗尽了半生的心力和积蓄。
在魏磊受审时,他们委托律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承担 183 万余元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费!
检察机关,在提起《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时;由于,实在“查不出”被告魏磊杀人的「合理动机」,只有根据被告「自己的供述」:指称其确实是在与徐倩发生性关系之后,觉得活着没意思,便相约自杀...之后,其自杀未遂。
魏磊本人为自己辩解时还表示,自己是初犯、并且系主动投案自首;更重要的是,他愿意积极承担起被害人的赔偿,因此请求从轻处罚。
经过与被害人家属多番协商,双方达成了 40 万元经济赔偿的协议。目前,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此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关于,赔偿问题的解决方案已经生效。
近日,该院就刑事部分单独作出一审判决,检察机关的指控得到确认,并认为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据此,宣判被告:构成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魏磊认为量刑“太重”,已经提出了上诉。
被害人档案
徐倩,女,职业模特,职业成绩:2004年,上海 Spuer Model 超级模特大赛周冠军。
2004 年,第十一届世界旅游小姐大赛中国区决赛总冠军;同时获最佳才艺奖、最佳人气奖、最受媒体关注奖,同年,被评为该项赛事世界总决赛“十佳模特”。
2007年,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最佳模特。
(以上资料,据2007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及相关模特大赛组委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