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宇拿着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
整整 263 天的看守所生活,周明宇现在想起时,还是有些眼圈泛红...。
昨天早上,他已经拿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下一步协商国家赔偿的事宜。周明宇说:因为票贩子的虚假交待,他也被当成票贩子被送到了看守所里,在外面的生意因长时间没人照看,损失了几十万元!
周明宇对记者说:“现在我申请赔偿,就是给自己心灵上一个安慰;名声,是用多少钱都找不回来的啊!”
莫名其妙被送到看守所
据周明宇表示:他在北京西站退票窗口附近的朋友、开的一家超市内帮忙,本本分分地做着生意。2007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1 时左右,几名警察突然“光临”超市并将他带走,说是有事情让他协助调查。
周明宇说:“没想到仅仅是调查,就把我送到了海淀区看守所,当时觉得特别莫名其妙,不知道因为什么进来的?在一路上我就问旁边的人:我犯了什么罪?他们说:到了你就知道了!”
刚进看守所,周明宇整个人的精神,都处在崩溃边缘!
周明宇说:“关键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进来,所以那段时间非常迷茫,也时不时地被叫出去问话,问我的都是一样的问题:就是有没有帮助倒卖火车票?我就告诉他们我没有,之后就又让我回去呆着,也不告诉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直到 4 个月后的 11 月 5 日,周明宇从律师那里,看到一份『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从上面得知:因为有人指认他是倒卖火车票的人,所以才将他关押的。
真正案犯者被抓 方知真相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周明宇表示他更加郁闷了!因为事发当天,他正在超市后面小屋里睡大觉,记者从海淀区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以及当时的起诉书上,了解到事件的经过。
2007 年 7 月 19 日,被告人「曹某」伙同他人,在『世纪坛医院』门口以 1 万元的价格,向「雍某」贩卖 11 张火车票。
曹某被羁押后,在公安机关多次供述,均称涉案火车票是从「周明宇」处取得,且案发当日,周明宇前往案发地点送票;“公安机关”根据曹某的指认,将周明宇抓获归案,并经证人第一次辨认,也称当天是周明宇送的票。
但周明宇到案后,始终否认倒卖火车票。2007 年 8 月 17 日,周明宇被批捕。
2007 年 11 月 5 日,周明宇同曹某因涉嫌《倒卖车票罪》,被诉至海淀区法院。周被抓后,他的女友在超市里听到,曹某的侄子讲当天参与倒票的经过,谈话被超市探头录下!几天后,三张光盘出现在了办案人员的办公室里。
2008 年 1 月 31 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曹某的侄子与妻子抓获,二人承认,当日是他们前往案发地点送票!而证人在第二次辨认中,也指出第一次辨认可能有误。
这样,2008 年 4 月,海淀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撤回对周明宇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
这样,从2007 年 7 月 19 日到 2008 年 4 月 8 日,周明宇在看守所里被乌龙关了 263 天!
海淀区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确认检方存在“违法侵权”情形,对于周明宇的刑事赔偿申请,应当予以确认。
释放:至今没敢告诉父母这件事
2008 年 4 月 8 日,因倒卖车票罪证据不足,周明宇被释放了。走出大门的那一刻,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可又有一肚子的委屈...。
整整 263 天,不但生意耽误了几十万元不说,名声说出去了也非常不好,到现在,周明宇还没有敢和河南老家的父母,说起这件事情,怕父母担心。
周明宇说:“我即便是有一百张嘴,也无法说清楚,因为进去了是事实。但是,从进去到放出来所有的事情,我不可能跟所有人都解释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