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披露了中共治下的又一奇案
该贴披露的情况大致如下:黑龙江省恳区红兴隆管局291农场职工任亚波13岁的小女儿被五个人轮奸,当事人向黑龙江省恳区291公安分局报案后,经过审查该公安局抓到了四个犯罪嫌疑人,但随后却把犯罪嫌疑人都放了。放人的理由是:其余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抓到,要等其他人抓起来后,一并审查。后该局一个副局长周警武找到受害人父亲,说对方家长愿意出钱和解,问要多少钱。其父拒绝后,犯罪嫌疑人家长威胁受害人:告诉我,钱我们用在公安局和检察院身上,用在狗身上也不会给你赔偿!并且放话:"让我等着早晚让我死在这儿"。该案负责处理案件的是警察是马强
原帖如下:
我叫任亚波,现在住黑龙江省。
今年五月末,我未成年的女儿突然失踪,好不容易在南方一个城市找到她后,我知道她躲起来的原因是被五个人轮奸了,她不想再见任何的亲人。报案之后,经过审查公安机关抓到了四个犯罪嫌疑人,剩余几名涉嫌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没有追究。但是当地警察却把犯罪嫌疑人都放了。当地公安局的名字是黑龙江省二九一公安分局,副局长姓周。办案人姓马。
放人的理由是:其余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抓到,要等其他人抓起来后,一并审查。
那段时间正是北京奥运,地方上不允许上北京访,我偷着来了北京,地方公安很害怕,就把另外两个人抓起来了。
但是这个周局长找到我,说对方家长愿意出钱和解,问我要多少。
我说我只希望把五个人全都抓起来。结果,周局长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这几个人都放了。
对方家长把我拉到一辆车里,告诉我,钱我们用在公安局和检察院身上,用在狗身上也不会给你赔偿!
他们威胁我说,让我等着早晚让我死在这儿。那辆车的车牌号是:黑R67777
再后来更是一场恶梦,我跑遍了无数的部门,检察院,更高一级的公安厅,都无法解决,他们都互相推着托着。
现在孩子她妈眼睛都哭得快看不见了,这半年来,我已已经瘦得不成样子,我女儿的精神状况也非常差。我快坚持不下去了。
而且我非常不明白的是,信访的时候,省里一位高官还接待了我,他后来打电话给下面的公安局,不知道这事情为什么也不了了之了。
我现在只有一个愿望,不管我以后是活着,还是死了,我都会向这位周局长要求一个说法。
我是在别人的帮助下上网的,我以后会经常来这里。
2008年6月23日,我把13岁的女儿找到带回家后,到291公安分局给我女儿做被害询问笔录时,291 公安分局办案人马强找借口要求我18岁的大女儿在场,让我出去等,不让我(法定代理人)在场,过了三天在我迫问下才拘留犯罪嫌疑人刘宗飞和张加奇,把犯罪嫌疑人张恒放跑了,公安局副局长说不着急抓,还说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云鹏应当拘留,后来也给放了。第二次作笔录打电话又让我大女儿带着我小女儿去的,又不让我去,然后第一次作笔录时还没有给我两个女儿看被害人诉讼权力义务告诉书,我去了进屋问,为啥头一次没给我女儿看呢?马强说大意了。后来我又问马强,那你们是怎么办案的?国家赋予你们的职权是怎么用的?拿国家的法律当儿戏?他无言以对,说了句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然后办案人让我带着女儿去红兴隆公安局做法医鉴定,之后在一家保健院做了鉴定,收了50元钱,我们要发票和鉴定结果他们不给,只让我们看了一眼,就拿走了。然后就让我们回去。公安局要求给我女儿做第三次笔录,没办法我找律师去的,回来律师也不让我们问太多,之后我又去公安局问犯罪嫌疑人张云鹏和张航怎么还不拘留,周局长说张云鹏家要求取保,和拘留一样,还说张恒跑天津去了找不到。我问周局长,谁让你当时不抓,给放跑了,周局长无话可说,在问他,他什么也不答复了。我气的骂了周局长一句,就回家了。
随后犯罪嫌疑人张家奇的亲属开车到我家门前,把我叫出去了,不让追究张家奇的刑事责任,给几万块钱,我没答应,他们说是公安局的,让我好好想想,下午再来找我。然后下午又来了,让我上车里去说,到车里连威胁带恐吓的,说你们要是在上公安局追究张家奇的刑事责任,得判10年。我们也不让你好过。你们要是在不同意私了就让你们全家都死在291这。还说他是在佳木斯开洗浴的,黑白两道都行得通,你在不接这钱,我们把钱花在公安局和检查院的办案人身上,也不给你赔偿。我气得不行了,就下车了,他们威胁我说,让我等着早晚让我死这。我说一家四口人随你便吧。之后我记下车牌是黑R6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