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指责中国存在大量酷刑,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说,中方坚决反对禁止酷刑委员会涉华结论。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秦刚回答有关提问时说:中国尊重和保护人权,一贯反对酷刑,认真履行《禁止酷刑公约》规定的义务,在反酷刑领域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禁止酷刑委员会审议中国报告过程中,中国代表团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与委员会进行了有益的沟通,介绍了中国政府在反酷刑领域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和实际情况。遗憾的是,个别负责起草审议结论的委员,出于对中国的偏见,罔顾事实,无视中国政府提供的翔实充分材料,引用甚至编造一些未经证实的信息,蓄意将审议活动政治化,在审议结论中塞入大量诬蔑、不实之词,有悖于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我们对此坚决反对。
秦刚说,中国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致力于保障人权,愿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共同促进人权事业发展。
中国政府发言人是属猪的,因为最擅长其老祖宗猪八戒倒打一耙的手法。一旦别人说到你的短处,你立即就拿出什么"怀有偏见","蓄意将审议活动政治化"进行反击。
想想,杨佳袭警为什么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谅解,就是中国人民不堪忍受国家用酷刑,对付无辜民众或嫌疑者的强势做法,代表的一个突出的例子。类似在各级、在各地的酷刑比比皆是,连对拆迁户、对上访户就敢施行酷刑迫害,还有什事在中国官员不敢用为?
酷刑,在中国是举不胜枚举,我们听到的、我们看到的都是事实。
事实证明,中国的外交部,不但是个称职的谎言部,而且个是称职的表演部。它可以闭上眼睛,装腔作势地说,中国不但没有酷刑,而且中国也没有什么毒牛奶、毒食品,也没有垄断,也没有官员贪污,也没有官员腐败,更没有一党专制。
这里,举的是一起发生在甘肃白银的酷刑典型案子。
几天前《兰州晨报》报道,涉案民警用"肉刑"逼取口供遭起诉。报道说,被提起公诉的民警杨宏兵今年45岁,系白银公司公安处刑侦科侦查员、探长。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8年7月16日至7月23日,杨宏兵等人将嫌疑人王惠文手脚卡铐在审讯椅上连续轮番审讯,逼取口供。7月23日凌晨3时30分许,王惠文死于审讯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宏兵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对犯罪嫌疑人变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刑讯逼供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意把嫌疑人手脚铐起来,进行7天7夜轮番审讯,直到逼出人命,连检察院也不得不使用"肉刑",这样一个词语。
肉刑,算不算是酷刑中的一种呢?在连续审讯7天7夜后,把人审死了,算不算酷刑呢?
这个案子,朋友说,写篇文章评评。本来想写写,投给报纸。可是写了一下就作罢了。
因为,这个话题,人们说得已经太多。现在还有什么新意,说也说不出来,因为中国的酷刑太普遍了!
对于如何防止刑讯逼供,许多人也提出了不少建议,甚至提议实行国际被人认可的种种好办法。可以有什么用,政府不但不会用,就连媒体,也根本不让发表。
发生在白银的案子,让人惊心。刑讯逼供,致人死亡,这样的事,在全国不知发生多少起?!
在历史上,据说专门打板子之类的衙役狱吏们,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刑讯逼供的经验,酷刑的使用是登峰造极了。
现代的办案人员,据说发明了更加高明的置人死地,而不留痕迹的诀窍。比如,打死人而不留痕迹,长期不让睡眠,让强光照射,强噪声干扰,等等足以致人死地的做法。但是,这种折磨,却没有什么伤痕,即使出了人命,也只能说这人,有心脏病或者别的什么病,死了,与审讯无关。
白银的这件事,警方就说,是死于以前的肺病,不是办案人员的折磨。
让人感到非常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对于防止刑讯逼供,一些地方已经实行审讯过程全程录像的办法,报纸上也是看到许多报道。如果真正实行这个,那么,酷刑,肉刑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谁给你认真做这些?即以白银市的这个案子为例,早在在数年以前,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在全国选择包括甘肃省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在内的3个试点地区进行试验,在"多通道录音录像系统"的公安审讯室里,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准备审讯时,让他们就是否要求律师在场和录音、录像三种方式做出选择,然后就其选择的方式开始讯问。随后的2005年5月开始,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正式启动审讯室录音录像系统,该部门的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允许律师在场、录音及录像,嫌疑人受讯可申请录音录像。
既然白银分局在2005年就以在全国应先启动了这种系统,为什么在3年后的今天,还有这种"肉刑"存在?当然,实行肉刑折磨致死嫌疑人的是白银公司公安处,不是白银分局。那么,白银公司的公安处不受当地白银分局的管辖吗?当然,很可能是企业公安处是独立王国,不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一个企业居然有公安处,独立王国,胡作非为,这样的司法制度,怎么能够保障人权?
外交部发言人的发言,纯粹是满口若胡言,如果让全国人民列举出酷刑之下的冤假错案,那就数不胜数,上述只是所有冰山一角,被媒体曝光的酷刑案件,便立马揭穿外交部谎言!
严重问题是在于,在国内,凭民众的力量是无法争取到真正司法透明,解决酷刑逼供,让人民说磨破了嘴皮 ,也没有用。没有国际力量的介入,如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的压力,让中国真正履行已经签署的《禁止酷刑公约》规定的义务,在国际和国内的双重压力面前,国家为了自己的脸面,或许会给约束一下共产党专政机关的反人权的行为。
100年前的中国,实行的是野蛮的封建社会株连治罪的方式,一个人如果犯了大罪,尤其谋反谋大逆之类罪行,就要株连三族甚至九族。
中国历来的统治者,就是用这种做法来惩罚和恐吓民众。民众最终是敢怒不敢言。在西方势力进入中国后,他们实行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因为老外认为,如果我在你这里犯了法,按照你封建社会的法律,株连三族,把我在英国、法国、德国的父母兄弟要被缉拿到中国来治罪。因此,他们坚决拒绝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后来,大清王朝也不得不学习西方的法律,进行司法改革,渐渐地取消株连之类野蛮的法律。这就是说,要与国际社会的文明习惯接轨,靠中国自己不行,必须要有国际社会给中国形成的压力,除非你不与国际社会接轨,重新闭关锁国,自绝于国际社会。
所以,作为中国人,作为中国的亿万民众,希望国际社会、国际组织能够经常对于中国政府无视公民人权、掩盖对公民施行暴行状况,进行不断地评头评足、彻底揭露!希望国际社会、国际组织能够经常对共产党政权施行酷刑案件、造成冤假错案,进行不断地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逼得共产党走向文明,这是造福于中国百姓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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