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上网人数最多的国家,网民多达2.53亿,"其中许多年轻网民沉迷于网络游戏"。这样一来,中国再次凭借特殊国情走到了世界前沿,把自己的部分网民打入了精神病患者的范畴,令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非发达国家叹为观止。我也相信,凭借这一规定,中国将在精神病患者的绝对数目与人口比例上再创世界第一。有感于此,个人觉得军区总医院应该去申请三项世界吉尼斯纪录,其成果便是他们亲手缔造的三项"世界第一"。
我有点担心的是,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这些新加入的"精神病人"不巧把论证此标准的专家砍成残废了,能否享受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负刑事责任的待遇?此外,这部分人能否参加高考、报考公务员、入伍参军,以及聘请律师状告这些所谓的专家?
较之部分网民的网瘾,我在这些专家身上看到了另一种"精神病"--"官瘾"。何谓"官瘾"?简单点说,就是当官当上了瘾或者想当官想出了瘾,其主要症征有三:渴望拥有权力,为了掌权会不择手段,包括自我授权;看重颜面甚于实务,尤其喜欢给别人下定义、派任务,追求各种光怪陆离的"第一"作为政绩;喜欢整齐划一的感觉,从中寻找残存的威风与尊严。说来也巧,这些专家完全符合这三大条件,是标准的"官瘾"精神病患者:他们自我授权,给网瘾扣了顶"精神病"的大帽,将一个社会问题上升为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医学问题,造势有余,解难不足。
当然,这种"病"也是大环境所导致的。尽管公务员越来越难考,党纪国法也似乎严格了许多,但不少人还是削尖了脑袋往里面挤,以求过把当官的瘾。当了官,他们就可以像专家一样给老百姓下定义,称其为"刁民"、"黑社会"或"不明真相的群众";当了官,他们就可以像专家一样开处方,认为上访群众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当了官,他们就可以像专家一样乱立法,要求全县农民拔了玉米种水果,要求全国学生集体跑步,要求农民办"砍伐证"、的哥多交"份子钱"......总之,为了过把"官瘾",他们不避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嫌疑,抢着要当"公仆"。这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做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病啊!
事实上,哪怕这些专家不把网瘾说成精神病,我也是极其赞成大家适当戒网的,可问题也接踵而至:不上网,我们还能干什么?与之相类似的问题是:人富了之后干什么?听歌剧?唱昆曲?跳交际舞?还是欣赏书法与油画?遗憾的是,绝大多数老师从来不教这些,也没空让学生学这些,或者说,其实他们也不懂。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除了穷时泡网、富时炫富之外,还真找不出几个相对高雅的休闲方式。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始终不是患有"官瘾"精神病的官员们所愿意考虑的。
因此,如果我们要把"网瘾"定义为精神病的话,那么我们有着同样充分的理由把"官瘾"归纳到神经病的范畴里。我也相信,得了这种病的人,是一个卑鄙的人,一个复杂的人,一个龌龊的人,一个进入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害于人民的人--他们才是这个社会最可怕的病患者,而且到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