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必将代替张云川而掌握京畿大权的胡春华,不幸中的万幸是中国上下都以夏季奥运会的结束为时点,认为奥运会圆满完结,残奥会则无足轻重了。所以呢,将毒奶粉事件与奥运挂钩的网络批评就少多了。
相比之下,让我想起了奥运前河北一张报纸杀气腾腾的叫嚣,说是"一定要为北京奥运把好大门,不让任何试图破坏奥运的敌对分子由河北进入北京"。当时看了报纸,不免失笑,笑它多少有点现在儿童夏令营军事课目练刺杀的味道。
河北媒体杀气腾腾的叫嚣没有刺到任何一个"试图破坏奥运的敌对分子",倒是整个河北的国际形象几乎快被国际批评声浪击倒--2008年9月13日的《参考消息》第八版综合了六家国(境)外着名通讯社或报纸的"负面报道",题目是《境外媒体纷纷报道"三鹿奶粉事件"》,更有香港一家与大陆关系密切的报纸发表短评,说:毒奶粉事件令国家蒙上"一切造假的恶劣形象"。该短评全文转载于9月13日的《参考消息》。这些报道对胡春华仕途的实际影响可想而知,尤其香港那家与大陆关系密切的报纸的简短评论之影响力,远比放在中央高级领导人办公桌上的《动态清样》或《社情简报》更厉害。
作为河北公民如同全国其他地方的公民一样,我仍未获得直接投票选举地方官员的权利。不用说选省长,就是选市长乃至居委会主任,我也没那份权利,因为从 2006年5月1日我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期满之后,居委会还是一如既往地没发给我选民证。不过,我没选民证,却有拥有大多数公民没有的"特权" --我会写文章,也有渠道发表。同时,我的观点能以出口转内销的方式返回国内,对"庶民"进行启蒙。
对于毒奶粉事件,我以旁观者的身份提出几个疑问,算作好为人师者给"学生"们开出的思考题。认真思考、共求答案,或可收"教学相长"之效。
其一,现已被免去三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田文华,在2008年6月就发现了一些问题,新闻媒体日后也有所透露,那么,田文华是向什么机构汇报的?这个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谁?
此外,媒体猜测:为了确保不给奥运造成负面影响,河北高官压下了田文华的汇报。要证实此点,公众还需要给宽容的舆论环境,让田文华出来说真话,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其二,与奥运相关,其他一些被抽检出含三聚氰胺的奶粉生产厂家(如伊利、蒙牛、雅士利),供给奥运的专用品却不含毒素。这是为什么?这是否从一个侧面上证明了"奥运猪"确乎存在?
其三,河北省政府匆忙宣称未对三鹿集团持股(--应该表达为"河北国资委系统并未对三鹿集团持股"),而中共河北省委则可以做出迅速决定,责成石家庄市委进而新华区委对三鹿老总田文华免去党委书记的职务,这之中明显有"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权力"的不对称关系。
试问:三鹿集团与所在地的中共党委及政府的实质是什么样的关系?比方说,在公关方面,三鹿集团是否悬挂有省市领导来本公司视察的大幅照片?
其四,按专家的意见看,三聚氰胺这种化工原料是微溶于水的,不溶于鲜奶。是什么样的一种技术使犯罪嫌疑人耿氏兄弟等人能够将三聚氰胺溶进鲜牛奶?这种技术是谁提供的?
其五,三鹿集团不只生产婴幼儿专用奶粉,而且也生产中老年奶粉。为何中老年奶粉没出问题,偏偏是婴幼儿奶粉出了问题?
如果我们放弃前四个问题不问,把它们犹如挂账那样悬起来,第五个问题则是不得不问的,并且一定要彻底弄清才行!中国传统文化有尊老爱幼之讲,在实质上,"爱幼"胜于"尊老",在利益选择与种群生存方面,有一大规则与一大习惯(心理)证明了以上说法:
其一者,民谚谓:"饿死老娘,不吃种粮。"也就是说,我们的文化往往以牺牲老人的利益来保证相对年轻一代及更下一代的权益的。
其二者,民俗有道:"孩子伤老人,心疼三年;老人伤孩子,心疼一辈子。"现在呢,毒奶粉事件颠倒了此俗的内含,老人安全了,孩子危险了。
多说的是,我并不认为老年人该替孩子们倒霉,最好是老幼皆无其虞,但是既然毒奶粉事件发生了,我们还是得从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中反思--或许中国和平崛起中的 "软实力"之提法仅仅是一种梦呓,因为在少数商业精英与少数政治精英共谋的背景下,"传统"既失,"现代"又无。从时政角度论,中国远没走出"三个代表" 的祸患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