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舞王俱乐部一合股人为国家工作人员

发表:2008-09-22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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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21日)晚上获悉:舞王俱乐部法人代表王静已向警方自首;另一参股人,即某国家工作人员、王静的前夫张某,因出差在外,还未被采取措施。

据介绍,20日晚上,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之后,俱乐部内的职员还曾打电话与王静联系,但后来,王静的手机再也无法拨通,民警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直至昨天晚上,才有消息称王静向警方自首,并被行政拘留。

有消息人士称,经警方调查,舞王俱乐部有两个股东,一个为王静,41岁,湖南人;另外一个股东是王静的前夫张某,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事发时,张某正在外地出差。

另据有关部门调查,舞王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目前,有关部门已将该俱乐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楼面部长等其他12名涉案人员行政拘留。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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