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专栏】中共的"还权于民"又是在忽悠人民

民主先声289

作者:郭泉 发表:2008-09-13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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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断地有朋友给我电话或来信,询问中共是否在准备第三次思想解放。

我笑着说,恐怕又是共产党在忽悠人民而已。

2007年中共十七大之后我上书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要求立即终结独裁,还权于民,实现"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政体",不料,中共立即取消我的副教授津贴,吊销研究生导师资格。随后,中国民主同盟也立即开除我的盟籍,充分表现出中共走狗的邪恶本质。

于是,我对这些朋友说,如果中共恢复我的研究生导师资格,让我在大学课堂上继续宣传"民主社会主义"思想,那才叫"第三次思想解放"呢。

这些朋友也笑着回答:是的,中共解放郭泉,才叫"第三次思想解放"。因为,解放郭泉,就意味着可以在大学、在社会谈论"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政体"了,就可以讨论开放党禁和开放报禁了,就可以讨论"人民自由组党"和"人民有权选择执政党"了。

下面,我来谈谈中共在1976年之后的两次"思想解放":

一般认为"第一次思想解放"是30年前12月18号到22号举行的中共中央第11届3中全会,会上第三次复出中国政坛的邓小平作了主旨报告,主要内容是"解放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

海内外中国问题专家几乎一致认为,1978年的3中全会是中国开始走向改革开放的里程碑。

第二次思想解放是1992年邓小平先生的南巡讲话。1989年之后,陈云、邓力群等人反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认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导致89 动乱的发生,而新上任不久的江泽民采信了陈云、邓力群等人提出的"鸟笼经济"(新型"闭关锁国"的经济政策),开始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路线相左。最后竟然闹到邓小平的思想在北京都没人听了。

于是,邓小平开始"南巡",其中南巡讲话里的"姓资姓社"、"三个有利于"的观点最终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

但是,最后让江泽民下决心抛弃陈云、邓力群的"鸟笼经济"的不是这个劳什子理论,而是邓小平的另外一句掷地有声、杀气腾腾的话,邓小平说:"在计划和市场的问题上,我们必须换脑筋。不换脑筋,就换人!"

进入2008年以后,面对席卷全国范围的各类自然灾害、面对风起云涌的"群体事件"、面对"十七大"之后民间越演越烈的民主呼声,中共开始捉襟见肘。于是,中共开始重提"思想解放"了。

当然,中共开始重提"思想解放"我们是欢迎的,但是如果中共是想"忽悠"人民,这我们就不答应了。

我注意到2008年中共的"第三次思想解放"是两个省的省委书记开始提出来的,一个是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先生,另一个是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先生。

根据我对中共的研究,可以判断这两位先生一定是得到更高层的授权,否则在省委书记的位置上,是断然不敢擅自说出什么"思想解放"的话的。同时考虑到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先生的个性过于"沉稳",所以完全有可能是总书记想用两位省委书记"放风"探路。

长沙晚报9月1号报导,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在最近发表的一个多小时的讲话中,先后90次提到解放思想,并且把"解放思想"和"还权于民"联系了起来。

今年55岁的张春贤先生原来是中国交通部部长,2005年调到湖南任省委书记。张春贤先生在讲话中,提出前两次解放思想运动可以归纳为"还利于民 ",而这次则更偏重于"还权于民"。考虑到张春贤先生过去的政治背景,"还权于民"的说法通过他在湖南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表明这一提法可能受到更高层的首肯。

很显然,张春贤先生归纳的前两次思想解放是"还利于民"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中共并没有"还利于民",而是造就了大量的权贵资产者,造成了社会高度两极分化。

最近几年大规范的维权群体事件,充分表明了正是因为没有"还利于民",人民才要求"还权于民"的。

苦难的中国人民已经开始认识到,人民利益必须由"人民的政治权力"才能加以保护。人民没有"政治权力",那么人民的利益,就随时被权贵者剥夺。

于是,苦难的维权人民开始组建要求"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政体"的中国新民党,全力推进"还权于民"的民主政治运动。

但是,中共提出的"还权于民",却根本不是"人民自由组党"、"多党竞选执政党"。

那么,中共提出的"还权于民"到底是什么权呢?

对此,我作了一些功课,现将作业汇报如下:

第一、前人民日报副总编辑周瑞金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的时候提出三个标准,一是更多地把意识形态转向利益格局的调整,二是从还利于民真正转向还权于民,三是从思想层面真正转向制度创新。

但是,他所说的"制度创新"并不包括"人民自由组党"、"多党竞选执政党"的政治制度改革。

第二、中共新华社不久前发表了一篇文章,归纳了要归还给人民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选举权,让人民选任官员等等。另外,新华社的文章还提到了要还给人民生存权、弹劾权、申诉权、所有权、发展权等等。

但是,中共新华社也根本没有提到人民应该有"自由组党"、"竞选执政党"的权力。

于是,我们知道了,中国共产党在"还权于民"的"权"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上,与中国新民党有重大区别。

中国共产党忽悠中国人民的所谓"第三次思想解放"("还权于民"),其实就是继续捍卫中国共产党的一党统治,而让公众在监督共产党政府行使权利方面多起点作用,也就是说,民众将会在公共领域和经济生活领域会多一点发言权,而在民主政治领域,却根本不得提"多党竞选"。

而中国新民党认为"还权于民"的"权",应该是人民有权用手里的选票选择最能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人民有权用手里的选票弹劾不能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

中国新民党代主席、中国基督教民主党代主席、中国在野党联盟轮值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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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目:郭泉:民主先声289:中共的"第三次思想解放"应该让人民有权选择执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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