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财经》杂志报导,被曝光的五家机构是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人保集团和再保险公司。
2006 年,光大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在一房地产公司的开发项目尚未取得相关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其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5亿元。这是审计署发现的光大银行违规发放贷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额总达到了108.68亿元,其中半数以上属于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和向证券市场直接或间接提供信贷资金。
报导指出,一家武汉公司从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后,将其中的9,700万元转入证券公司用于证券买卖;另外,2002年以来,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通过超授信额度发放贷款、再将超授信额度的贷款转为定期存款、而后用该定期存款为超额度部分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等方式,累计虚增存款56.81亿元。
审计署表示,审计署共向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8宗,涉案责任人员14名。另外,光大银行已处理责任人449人(次),其中分行领导班子成员14人,分别给予了免职、撤职和降级等处理。
审计署去年的审计亦发现农业银行违规问题严重,涉及资金达到243.06亿元,集中在贷款发放、结算业务等方面,而且基层分支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分支机构个人消费信贷管理薄弱,办理了大量虚假个人按揭贷款。
截至2006年底,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0.5亿元中,不良贷款额达10.26亿元,不良率为97.7%。而审计抽查的2.22亿元贷款,均为通过开假发票、虚增购买汽车价款办理的虚假个人按揭。
此外,审计发现,农业银行还存在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自办实体清理不彻底、未能全面如实反映资产负债状况、问责制落实不力、对违规人员责任追究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在对国家开发银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后,审计署发现河南一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8.19亿元贷款用于公路项目建设,为达到贷款发放对资本金的要求,该公司在多次采取编造虚假文件等手段虚增项目资本金。而截至2007年6月底,该项目资本金实际到位率仅为8%。
此外,在2002至2006年底,河南某集团采取虚假注资、伪造银行借据、虚报项目资本金等方式取得了开行30多亿元贷款,在贷款审查、发放过程中国开行个别员工涉嫌收受该集团商业贿赂。
审计署表示,审计署共向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严重违纪问题7宗,案件线索主要为银行外部人员恶意骗贷,部分涉及银行内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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