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信邻居不会游泳将其推下水致溺亡

发表:2008-08-15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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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会游泳,可别开玩笑!”

“这么个大男人不会游泳?谁信!”

“不好意思!我真不会游泳。”

“别骗我了,让我看看你到底会不会游泳?”这是今年7月9日,刘某与邻居时某,在绍兴市区大滩戏水时的一场对话。

对话结束时,刘某开玩笑地将时某推进了水中,也因此把自己推上了被告席。

绍兴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

她将邻居推向“死亡深渊”

今年25岁的刘某是四川人,时某是甘肃人,两人同住一个小区。

事发当晚,刘某和时某等人结伴到大滩游泳。当时,刘某见时某抓着一块木板在岸边戏水,便嘲弄说:“嗨!一个大男人抱着块木板像啥样子?”边说边向时某靠近。

时某见状赶紧解释:“不好意思!我不会游泳。”刘某不信,遂将时某朝深水处一推。这一推把时某吓得脸都白了,连呼救命。但刘某还以为他在演戏:“别骗我了,看你到底会不会游泳。”说着,又使劲把时某往深水处一推。

随着“扑通”一声,时某抱紧的木板脱落,他的身体快速下沉……

这时,刘某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她赶紧向同伴周某等求救。但等周某等人赶来帮忙时,时某已不省人事,再也没能抢救过来。事后,刘某被镜湖警方从现场带走。

检察官起诉过失致人死亡罪

无独有偶,就在案发前一周的7月1日,大滩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溺水事件。男子张某以为同伴会游泳,把对方推进了水里,致其死亡。

越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刘某和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结果造成他人死亡,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上述两案。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绍兴市区及绍兴县部分乡镇溺水死亡41人,其中32名是外地人,大部分是小孩和年轻人。但类似刘某、张某这样,由于过于自信、开玩笑,而造成他人死亡的案件还比较罕见。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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