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7-24 16:23:00作者:
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受审。其妻则因帮助洗钱同时走上了被告席,成为因亲属贪污受贿被指控"洗钱罪"的全国第一人。
当笔者了解了这起案件被曝光的原因时,心情却变得沉重起来.晏大彬案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他买来专门藏钱的房间客厅严重漏水,影响了楼下住户,小区保安联系不到房子的业主,只好找来民警翻阳台进入室内,准备处理漏水时,无意间在厕所发现了被水浸泡的939万元现金,腐败大案方才大白天下。可见,这起案件被发现,只能归之于"水管反腐",而这种依靠偶然因素进行反腐所取得的成果,对未来的反腐工作不会产生什么经验价值,只具有戏剧化的谈资价值--如有想像力的网友因此感叹道:也许清澈的水也难容腐败行为,要用它的纯洁涤荡人间的罪恶?
"水管反腐"与过去发生的"二奶反腐"、"情人反腐"、"离婚原配反腐"、"小偷反腐"等一样,都和偶然因素紧密相连,是腐败者内部关系处理不当或者"运气不好"的结果,而不是国家监督制度发挥作用的成果,那么,如此反腐所取得的成果与国家制度基本无关,除了娱乐大众,对现实并无裨益。
晏大彬作为县交通局长,却能受贿2000多万元,这是全国交通领域没有改变"腐化重灾区"局面的又一例证。晏大彬63次受贿,平均每次都有30万元之巨,如果他的家庭及亲属的财产每年都按规定公开,接受大众的监督,那么,他绝无可能累积到2226万元。如果我们的反腐制度没有大的突破,这样的巨贪还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