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经过
事件主要涉及方:
甲方:李云辉、易光发、易海林
乙方:新石村10社社委会
丙方:以村支书李宗治及其儿子李强、李杰为首的涉黑团伙
一、事件其因:
2008年元月8日,甲乙双方就乙方修建社级公路事宜达成书面协议(详附件),该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乙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履行己方义务。为此,甲方多次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协议执行,否者就暂停施工,同时甲方多次要求参与协调见证的村委会督促乙方履行相关条款,未果。
二、事件发展:
2008年,甲方在迟迟未得到乙方答复的情况下为减少自身损失,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同时挖掘路基形成水沟;4月30日,乙方一行人对种植的农作物和土沟进行破坏,甲方李云辉(女,60岁)上前阻拦时被乙方十多人抓扯推桑倒地,头部与石头发生撞击,并有一女子大打出手,头部、腰部、胸部、手部等多处受伤(被锄把撞伤),事件发生后乙方未对伤者进行救治;伤者子女得到消息后电话要求村里协调处理;村、镇相关人员到场后病人仍未得到医治,于是伤者打110报案。
三、事件的恶化:
1、5月1日,李云辉的子女回家处理母亲被打一事,就处理母亲被打一事提出俩个要求:
(1)、乙方必须对伤者进行救治。
(2)、打人者必须向伤者道歉。同时因伤者子女只有两天假,希望村里抓紧解决。
2、经村长协调,伤者5月1日下午被送到万古镇精神病医院和大足人民医院镇医院没ct设备),经医生建议病人当晚住院观察。
3、以李宗治为首的黑恶势力介入
5月2日伤者子女按约定打电话找村长要求继续处理被告知没时间处理,伤者子女在电话联系村支书后被告知他在镇上办公的门面,叫伤者子女过去,易海林和爱人及大嫂3人进门不久即遭到以李宗志为首的近10人黑社会封闭殴打、围攻。易光发买烟回来当即遭到以村支书儿子为首的十多个黑社会围攻追打,易光发被打后当即昏死过去,其余3人浑身是伤,李云辉全家和许多村民遭到以村支书为首的黑恶势力打击,我们请求党和政府铲除盘据在乡村的黑恶团伙,救救他们,救本地民众于水火之中 !
李宗志,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新石村党支部书记,其儿子李强、李杰为万古镇黑社会头目,从李宗志担任村支部书记至今多次指挥黑社会暴打村民。
黑村支暴打村民(续)
昨日(5月27日)我(易海林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新石村4队)得知调查李宗志涉黑的传真已发至大足县公安局,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配合政府的调查,现在我将自己知道的一些情况告知,希望对政府的调查工作有所帮助:
1、李宗志与当地镇政府关系密切。
李宗志在村里为官多年,同镇里很多领导关系很好,影响力很大,主管本次事件的镇纪委书记刘建波因坚持原则遭到撤换。李宗志在平时处理乡村纠纷时同当地派出所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再加上李宗志和他两个儿子的黑社会背景,李宗志行凶时猖狂至极,肆无忌惮,像我们全家被打后还被架到一起,类似拉起来游行。这样的事件在不停的重复。
2、李宗治团伙势力庞大。
李宗治团伙势力庞大。除了其黑恶势力团伙,在作恶时更是伙同李宗治老婆陈氏家族在镇上的势力一起行凶,遥相呼应;李宗治一伙在镇上势力空前,对不顺从的村民大打出手,正因为如此,即便有人看到别人被打,村民连现场都不敢多呆,也就更别谈站出来作证了,因为一旦被李宗治知到便会祸及全家,因此在当地,李宗治行凶后很难找真正的证人,被打的人最后往往都是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3、我方情势危急。
自从5月2日我们全家被李宗治殴打后,虽然全家人都伤痕累累,因无力承受昂贵的医疗费用,只有我母亲和大哥在医院接受治疗,即便如此我大哥也于5月12日因经济原因出院治疗,当日将医院诊断结果送万古镇派出所,派出所看后就还给了我方(诊断结果为:脑震荡、腰部软组织受伤、背部软组织受伤),5月23日易光发将诊断书复印件送到派出所,之后在相关伤残鉴定及被打后后遗症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派出所多次催促我方到派出所解决。
在李宗治得知我们已举报他后就威胁要杀死我们家的男子;其团伙追至重庆到处搜寻我们;在联想到5月2日、5月23日在李宗治门面和派出所解决问题时以上两个地方被黑社会团团包围的情形,以至23日在派出所解决时我大哥大嫂话都不敢说。我们现在已不敢回农村的家,更不敢回到万古镇上。
注:李宗志,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新石村党支部书记
现在,鉴于李宗志之前多次殴打村民后都是不了了之,事后该团伙越发猖狂,更加肆无忌掸地向村民施暴,我和大哥就要冒着生命危险回到当地县公安局配合调查李宗志的涉黑事件,没有任何结果。
黑村支李宗志暴打村民(续2)
2008年6月2日一早,我方按照约定电话联系大足县公安局处理李宗志涉黑的县治安大队王家新警官准备到公安局配合调查,王警官临时改变约定叫我们到万古派出所配合调查李宗志涉黑问题,鉴于李宗志与万古派出所关系密切,同时为了保证证人不被泄露并遭到报复,我方决定暂不接受派出所的调查。
下午我方到派出所协商解决我方全家被打一事,在派出所李宗志颠倒黑白,同时派出所徐光辉所长说我方与修公路一方所签订的协议无效,鉴于此,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我方要求派出所出具调解失败文书;同时我方再次要求派出所出具易光发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派出所开始还是不同意,僵持一段时间后,我方郑重告知若不出具鉴定申请书我方采取法律手段可能会给派出所带来负面影响后,所里相关人员到内室商量后表示同意出具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
现在我方愿意全力配合上级调查李宗志涉黑称王称霸残害村民事件并提供相关证据,但在当地我们连自身安全都没有保证的情况下,证人人身安全更是无从谈起,我们不明白我们向上级机关举报后为什么有人还是要将本次涉黑事件刻意限制在万古派出所解决?你能告诉我们该怎么办啊?
目前受害人一家因向上级举报反而遭到当地派出所的拘捕。
08年6月12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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