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洲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利用"双规"敛财的丑闻震动全国。但是,这种胆大妄为、无人监督的纪委书记,又何止曾锦春一人。中国石化监察局局长康宪章便是曾锦春式的纪委书记。
康宪章身居中国石化监事会监事、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的高位,将党和人民赋予他的公权力视为私有,在中国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等人的支持和纵恿下,任意发 挥,并把"双规"措施变成了他打击异己、升官晋级的工具。他曾"自豪"地炫耀说,"自从担任监察局长后,已用‘双规'放倒了2000多人"。
他打着反腐的 旗号,实施着权力腐败。就在2004年底,前后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他们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办案手段,逼死了一名侯姓女同志,逼疯了一名杨姓女同志。
事后,他们威逼利诱、用钱私了,堵住了死者家属的嘴。而被逼疯者的家属,因害怕康宪章再找麻烦,而始终不敢对外提起此事。康宪章还非常善于利用公权力营私。
他当上中国石化监察局长之后,托关系、走后门,把儿子康慨安排进了当时的国家对外经贸部对外经济司;把女儿康捷安排进了通用技术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最无 耻的是,2005年下半年,当他把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总经理杨XX稍微"收拾"一下后,便威逼强迫杨XX,把自己在社会上晃荡的女婿肖都,安插进了中国 石化国际事业公司-这个在中国石化工作条件最优越的单位,做起了对外贸易工作。权力腐败也必然与经济腐败结缘。
康宪章除去中石化分给他的地处北京朝阳区一 套四居室住房外,还在东城区东中街和海淀区北洼西里各拥有一套高档公寓,在昌平区拥有一栋别墅,三套来历不明的豪宅。
康宪章还利用监察局长的淫威,帮助他 在山西倒煤的俩个兄弟,顺利地与中国石化总部物资供应部门,以及相关的石化企业签定了长期的供煤合同。此外,康宪章在公款出国考察期间,还伙同中石化党组 成员、纪检组长王XX私分出国考察费用,收受国外公司送给的高档礼品占为己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权力腐败分子、经济腐败分子,在2006年底,却居然被评为了全国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先进个人。
在中国石化,蝙蝠依然在阳光下翩翩起舞!
康宪章,59岁,中国石化监事。一九八八年三月北京市委党校函授走读部专科毕业,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一九九 五年六月起任baccarat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一九九六年八月起任中组部干部调配局副局级调研员;一九九七年五月起任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党委副书记;一九九八年十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一九九九年五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监察局副局长;二零 零零年二月起任中国石化监察部副主任;二零零一年三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中国石化监察部主任。康先生二零零三年四月 起任中国石化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二零零六年五月当选为中国石化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加帖: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物极必反,这种人面兽心的家伙连同他生存的土壤很快会走向灭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