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被法院认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何其重;然而却仅被判处三年半的徒刑,又和其罪名无法相称,这其中的矛盾,不言可喻!以中共如此庞大的党政机器,面对何其渺小,像胡佳这样的个体,怎么可能让人相信胡佳有能力去颠覆国家政权?问题的关键,就在「煽动」!中共要藉此案例,再一次地在「煽动」两个字上大做文章,造成中国社会的寒蝉效应,包括民运、维权人士,或者少数民族,都是严格压制的对象,以求取在奥运举行前或赛会期间,营造一个表面上相对稳定的内部环境。事实上,中共经常把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固无限上纲,将意见对立者罗织罪名,竖立杀鸡儆猴的效果。挑战执政者即使言之有物,但只要和境外媒体牵连,就可能被中共扣上偕同西方国家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帽子,进而撒下一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法律网,罩得异议人士动弹不得。
如果说,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是无法容忍人民对于政府的无能提出较为激烈的言论;或者一碰到反对意见,就以执政者的沙文心态,把这些意见放在对立面,要除之而后快;那么这样的社会主义民主,是自我矛盾而且严重不及格的。尤其中国境内层出不穷的抗议事件,加上为数颇多的维权案例,在在显示中共执政效能亟待检讨;而以政治力介入,配合国家机器和法律体系的协助,压制抗议者的声浪,更凸显中共依旧拖着一条社会主义威权体制的尾巴,无法跨越当代民主人权的基本检验。胡佳的罪,是个原罪,只因他生在中国、活在中国,中共高喊「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对照胡佳的罪,只能拙劣地隐藏中共执政无理与心虚的真相。
正当外界声援胡佳,也预估胡锦涛执政后罕见保外就医的例子,胡佳身陷囹圄恐难脱身之际,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社会还有多少个胡佳,能够为群众伸张正义,发出不平之鸣?中国社会还有多少个胡佳,能够保护像胡佳这样的维权人士?面对中共执政的无理,也只有一个又一个的胡佳,勇敢站出来,才能反衬中共执政的心虚。相较台湾日渐成熟的民主氛围,我们衷心期望中共能够自省,给予中国人民一个真正的,而非为了掩盖执政疏漏,只为政权服务的民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