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高速成长,不但肥了以炒作土地迅速致富的投机客,更滋生了大批贪污腐败的官员,不但一般官员上下其手贪污,高层官员涉及贪腐的也不在少数,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中箭落马,即是最显著的例子。
层出不穷的高官贪腐,严重打击中共第四代以胡锦涛、温家宝为首的政府威信。尽管胡锦涛自二零零二年从江泽民手中接任中共总书记以来,雷厉风行打击贪腐,但显然成效不彰。
中国大陆近年来保持每年超过百分之七的高经济成长率,吸引大批外资进入中国大陆,但是每年遭贪污的民脂民膏更是天文数字。为逃避追查,一些腐败官员和民营企业,把国有资产和国内资金非法转移到国外。
据统计,中国大陆自一九七九年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四千名贪官污吏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五百多亿美元的资金,这些被贪污走的钱可以养活不知多少农村贫穷农民。
据中国最高检察院统计,从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国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渎犯罪案件十七万八千多件,共计二十万七千多人涉案,其中贪污受贿人民币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案件逾三万四千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超过一万三千人。
二零零三年以来,经中国检察机关侦查的公职人员贪污案件被判有罪人数分别是:二零零三年一万五千多人,二零零四年两万三千多人,二零零五年两万五千两百多人,二零零六年两万五千六百多人,二零零七年两万三千多人。
数字会讲话,换句话说,自胡锦涛二零零三年接任国家主席以来,被判有罪的官员人数高达十一万两千人。中共官员贪污腐败之严重程度,已到了抓不胜抓的地步。
近年来,中共反腐败斗争采取以“制度反腐”,透过“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对地方党政高级干部的巡视制度”、“中央各部委纪检监察的垂直管理制度”和“行政许可法”等制度多管齐下,企图将反腐败斗争从“运动反腐”和“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
一般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贪官之中,犯罪项目涉及医药商业贿赂、价格违法、假劣药品、教育乱收费、经济犯罪及滥圈土地等。这些贪官只是透过党纪程序予以惩罚,或被开除党籍、警告,甚至只是记过等处分,而不用坐牢,形成“党法大于国法”的现象。
中共领导人深知贪污腐败危及政权,多次场合大声疾呼,若不反腐败就要“亡党亡国”,甚至发动反腐败政治运动,然而情况却是每况愈下,越反腐败就越腐败。
这其中问题症结在中共抗拒民主政治体制的改革,坚持“党法大于国法”,所有贪污官员涉案都是“先党纪、后国法”,案件先交由上一级党组织属下的纪检单位查办,这就给贪官污吏大开方便之门,有机会找关系保命,贪污腐败层出不穷,也就不足为奇了。
来源:中央社记者焦兴华上海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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