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个可怜的女婴是17日晚上6点多,被好心人陈女士从粪池里捞起来,和110民警一起送到武进人民医院的,现在主要由医护人员在照料着。17日晚 5点多钟,陈女士在常州新北区三井一个公厕的粪池里发现了这个女婴,当时女婴身上沾满粪便和血,她连忙把女婴从粪池里捞起,回家拿了一条被子裹好,并拨打了110,一起将孩子送来。陈女士还透露,发现女婴之前,有人看到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子从公厕出来,穿的牛仔裤上沾满了血,看到这种状况,便来到公厕,就看到了这个被丢弃的女婴,估计该弃婴是私生子。武进医院的儿科主任冯罗华告诉记者,女婴抱来时,身上还连着脐带和胎盘,满身是粪便和血,不哭不闹,全身发紫冰凉。看到女婴生命垂危,该院妇产科和儿科赶紧投入紧张的抢救工作中,经过断脐、清洗、保暖、吸氧等一系列抢救措施,女婴才逐渐有了一些反应。2个多小时后,女婴才有了轻微的哭声。冯罗华表示,幸亏女婴送来及时,不然女婴很可能就没命了。但由于女婴当时受凉比较严重,还需要继续治疗,以渡过肺炎等感染关。
"小宝宝,该吃点东西啦!"就在记者结束采访时,一位医护人员走过来,轻手轻脚地抱起女婴,试试温度合适,才将冲好的牛奶放到女婴嘴里。"看着婴儿天真可爱的小脸,怎么舍得将她丢到粪池里啊,孩子的母亲太狠心了!"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不少市民对这起弃婴行为纷纷表示谴责。市民王先生表示,孩子都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是一个小生命,遗弃孩子真是不应该。市民张女士也气愤地表示,遗弃孩子的人可能有难言之隐,或者真的负担不起,无力抚养,但可以向亲戚朋友或者社会求助,而不应该把婴儿活生生抛弃。
常州法律界的有关人士表示,故意遗弃婴儿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大陆刑法关于遗弃罪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遗弃人"在实施"遗弃"的时候怀有其他主观故意,比如扔到人迹罕至处、环境恶劣处等,意欲使被遗弃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去,将涉嫌故意杀人。孩子的母亲即使没有抚养能力,也不能伤害孩子,同时孩子的父亲也负有责任。但实际中,因此获刑的案例非常少,鉴于弃婴母亲的身份、文化程度、本身也是受害者以及悔过心等因素,很可能会给予她从宽处理。
看完这则新闻不禁让人长叹一声:人心何至于此啊!孟子有云: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何况一个婴儿的亲生母亲呢?那么,到底是什么让她如此"果断"行事呢?我想,究其原因无非是由于当前日下的世风。说准确点,就是共匪邪恶的引导所致。俗话说:万恶淫为首。请看,现在哪个"老爷"不以包个二奶三奶为荣,而以坚持一夫一妻为耻?哪个"成功人士"不以出入高档娱乐会所来炫耀,而视独坐寂寞书斋为畏途?灯红酒绿,淫声浪语,你侬我侬,有始无终。真是英雄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那么,普通的民众又如何呢?据有关媒体报道:过年期间,在广州和深圳音像市场上以香港艺人陈冠希和众女星的不伦照片和影像片断为内容的光碟热卖则恰好反映了当代国人的媚淫心理,而且据说很多人还拿它当礼物送人。真是奇碟共欣赏,看谁最淫荡。最让人不解的是,这样大规模制黄贩黄的现象在香港和台湾是不敢想象的(台湾刚有个小年轻就因为上网传了几张图片和两段视频被发现后获刑1年)。而在大陆却是畅行无阻,大行其道,这到底是谁在默认?谁在听之认之?
在我们的记忆里,类似厕所生婴并弃婴这样的新闻已不是第一件了,而不知是第多少件了,已经多到使人不以为然了。然而,谁又愿意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即"享受"被扔进粪坑的"礼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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