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2-21 23:57:42作者:
今天,我们收到广西凤山县农民黄显益家人的投诉,反映黄显益因保护、管理自家林地于2008年2月18日被抓捕。
据了解,黄显益是凤山县凤城镇久文村人,1988年,黄显益与凤山县凤城镇久文林场签订协议,承包久文林场"答卜西坡"650亩林地。作为实际造林人,黄显益贷款28000元,自筹60000元,在此处种植杉林,几年间杉树逐渐成材。
1991年10月9日,久文林场与凤城镇林场联营造林,欲收回"答卜西坡"650亩林地,当时久文林场对"答卜西坡"650亩林地补偿63900元,但黄显益对此一无所知。这笔款项被凤城镇副镇长王应仲、凤城镇林业站干事李继辉冒领。
黄显益自此开始了十几年的上访,期间他和家人穿上状衣到县政府上访过,然页当地政府和林场认定"答卜西坡"650亩林地属国家所有,黄显益无权使用。2007年9月,黄显益到北京上访,当地政府将其接回来时,承诺回来后解决他的问题。然而,回凤山很长时间,没有人来处理黄显益的案子。
被逼无奈,黄显益自己上山护林,并间伐杉林,于是在2008年2月18日被凤山县林业公安局以盗伐森林为由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