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法人》杂志刊发了一篇报道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官司的文章。1月4日,西丰县有关人员来到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称记者涉嫌"诽谤罪"已经立案,并要拘传。此事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因"拘传记者"受到普遍质疑,西丰县公安局1月8日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并于9日到报社道歉。
铁岭市委要求西丰县委、县政府要认真吸取教训,向市委再次写出深刻检查,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反思"西丰事件"的教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和司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新华网2月5日)
这起由地方土皇帝的权力伸到中央政法委主办的《法制日报》社辖属的《法人》杂志拘记者,弄权玩法到北京中央政法委门前的戏,终于以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收场了!
想想2006年,重庆彭水"诽谤领导"案,是重庆彭水县教委干部的秦中飞,用手机编首打油诗短信,讽刺县领导而被捕。彭水县动用了公安、国安、检察,被公安、检察部门以涉嫌诽谤领导罪刑事拘留、逮捕 ,送进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多,涉案株连很多人。彭水当局以认错和赔款道歉收场。但作为县委书记的土皇帝却调动升官,这一次张志国会不会这样呢?
综观国内所有发生的"诽谤领导"案件,都能清晰地看到县市"土皇帝"们滥用公权的影子:发生在2008年北京《法人》杂志记者"诽谤领导"案是这样;发生在2006河南孟州"诽谤领导"案是这样;发生在2006年山西稷山"诽谤领导"案也是这样;发生在2006年安徽五河"诽谤领导"案也是如此,发生在2006年重庆彭水"诽谤领导"案是这样,发生在1996年福建莆田"诽谤领导"案更是手段如出一辙。不同的是,发生在2008年北京《法人》杂志记者"诽谤领导"案,滥用公权力度超出县市委书记可控的地域,延伸到首都和所有报道"诽谤案"的记者群体上。这种不受国家法律和中央集权所节制的地方土皇帝膨胀权力,是全国性纵容土皇帝滥权的恶果。
地方土皇帝滥用公权,总要为自己找个合法的理由,在所有"诽谤领导"案件中,凡应由"被诽谤者"自诉的案件,一律办成由公检法机关,甚至国安、政法委介入的公诉案件。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的名义,让公权滥用成通则。
想想2006年,河南孟州"诽谤领导"案,是河南孟州籍东平、闫进先等六农民举报村办企业武桥酒厂经济问题,编发《正义的呼声》,历经5年的举报和上级的调查,最终酒厂被认定有四项经济问题涉嫌违纪,有两项涉嫌犯罪。可是,却出人意料--孟州市委召集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由公安机关立案,并经法院一审判决,以举报者6人犯有"诽谤罪",遭遇半年牢狱之灾,两次被游街示众。孟州由"书祸事件"引出"诽谤领导"案,结果是游街示众和因言获罪。充分地暴露出地方土皇帝的滥用公权的真面目。
想想2006年,山西稷山"诽谤领导"案,是山西稷山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杨秦玉和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南回荣,与县农机局局长薛志敬,就稷山县存在问题归纳成文,完成《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提出四问:首问书记李润山,朝令夕改为那般?二问书记李润山,为啥引资遭祸端?三问书记好威风,总统套间办啥公?四问书记财力涨,为何工资老不动?每"问"之下都有详尽的论证,文章署名"稷山笨嘴笨舌人"。并打字复印40份,分别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市长,稷山县四大班子及各局办部分领导,共计37份。原本简单明了的举报、反映问题,因为摸到了"土皇帝"县委书记李润山的老虎屁股,结果是匿名举报者受到了"土皇帝"用法律公器惩处。由司法部门介入,抓人并进行批斗,以诽谤罪判刑。充分地暴露出地方土皇帝的滥用公权的真面目。
想想2006年,安徽五河"诽谤领导"案,是安徽五河县教师李茂余和董国平,通过手机短信,针砭五河县时弊的"顺口溜",表达对学校人事安排不满,定诽谤领导罪。五河县动用了公安、国安、监察局、人大常委会、县教育局、电视台,警察搜家、通宵审讯、拘留10天、降级、撤职,记大过处分,罚款500元。充分地暴露出地方土皇帝的滥用公权的真面目。
想想1996年,福建莆田"诽谤领导"案,是福建莆田梧塘镇党委书记林国奋,向中央等有关部门举报市委书记许开瑞、县委书记郑海雄买官卖官、贪污腐败等事实,附上当地老百姓反映其腐败,并广为流传的民谣顺口溜。正是这些广为流传的民谣顺口溜,便成了当时临如大敌的重大政治案件来查办。在市委书记指挥下,市政法委、国安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委等部门组成强大的专案组,大批人马查"广为流传的民谣顺口溜诽谤案"团伙,对写举报信"嫌疑人"排查、盯梢、跟踪、查笔迹、查向北京通电话记录、监听电话等,最后逮捕了林国奋。莆田当局撇开事实上存在的买官卖官、贪污腐败,以 "对现实不满,用民谣顺口溜诽谤县、市领导",并强加上"贪污、受贿、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判刑6年。当时刑讯逼供、涉案株连很多人。暴露出地方土皇帝的滥用公权,尽管莆田许开瑞被中纪委刘丽英查处免职,郑海雄弃职全家离莆等,此案至今得不到任何纠正。充分地暴露出地方土皇帝的滥用公权的真面目。
为什么现行法律中 "告诉才处理" 诽谤罪,地方土皇帝却敢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为由,进行公诉查处。从发生在福建莆田1996年的"诽谤领导"案,到发生在北京2008年的《法人》杂志记者"诽谤领导"案,其时间跨度整整有12年,其间先后发生在各地范围内一连串的"诽谤领导"案,何止是上述全国各大新闻媒体报道的这几桩案件,现在的土皇帝,敢于把手伸到与国家新闻舆论监督的媒体面前叫板,弄权玩法到北京中央政法委门前明目张胆地拘传记者......
这些并非是一起二起的孤立官场现象,而是中国由来已久的普遍现象。凸显出中国许多地方县市级官员们,特别是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们专制枉法、践踏民主、侵犯人权的张狂性和霸道性。这些县官恣睢妄为、专权弄法,肆无忌惮地侵犯扼杀或报复打击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批评权,甚至权令智昏到对行使舆论监督的媒体记者也滥用司法制裁,简直是明目张胆,疯狂到无以复加。事实再次证明,许多地方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岗位沦为贪污腐败的第一重灾区,为掩盖腐败或保护非法利益的土皇帝们,肯定要压制民主、打击舆论、钳制批评,必然滥用公权报复。可以说,土皇帝们继成为贪污腐败第一重灾区之后,又成为专权弄法的第二重灾区。
"诽谤领导"案反映出来的实质性是:一、土皇帝的老虎屁股摸不得,要么贪赃枉法,有污点短处揭不得;二、这类地方的政法委、国安、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沦为打压言论的工具;四、此地的公检法机关一把手不是唯县官马首是瞻的溜须拍马者,就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五、土皇帝专权弄法是在维护专权、保护腐败、压制民主、侵犯人权,其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
从辽宁西丰、河南孟州、山西稷山、安徽五河、重庆彭水、福建莆田等地"对"诽谤领导"案大张旗鼓的查处,仍至拘留、逮捕,甚至判刑,尽管在社会上激起了极大的反响,报刊上、网络上一片声讨声。但是,"因言获罪"的从林国奋到秦中飞、李茂余、董国平、南回荣、南回荣、薛志敬、籍东平、闫进先、赵俊萍,甚至《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越来越多越广泛,说明了地方土皇帝,地方的贪官污吏胆大包天,上级不是同流合污,就是心虚害怕!结果社会舆论监督权威何在?共和国法律的权威何在?中央的权威何在?
当务之急是,中共中央必须要进行民主和法治的根本性改革,才是彻底的根治之道,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才能刹住县市主官专权弄法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