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的城乡,大壳帽、红袖章、身着执法象征制服公务员、准公务员四处晃动,保安、协管、联防随处可见。
老百姓的吃、穿、住、行、通讯、娱乐,企业的生产、销售、财务、人员、设备等方方面面,面对的具有执法权力的机构、部门越来越多。
如果你有自己的房产,那么要恭喜你,你将成为被抢的对象。如果你的房产地处黄金地段,又被奸商和贪官钉上了,你要做好家破人亡的准备。而且如果因此自杀,也仍然会触犯刑律、被判入狱。
中国的许多地区,甚至在首都北京,在征地、拆迁现场,经常可以看到公、检、法的身影。警察本应代表正义、公平与秩序来行使公权力,可是在如今的中国大陆,警察却时常现场参与对个人财产的破坏与掠夺---强制拆迁,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翻阅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历朝历代也没有出现过皇帝命令军队为富豪强拆子民房产的记录。
如果你有一辆车,那恭喜你,你已经成为多个具有执法权力政府行政部门"关注"的对象,当然"关注"的是如何从你身上抢得财富。这其中包括养路费征稽部门、强制保险机构、汽车检验机构、一年一度的车般使用税、以及道路行驶管理部门、公路过路费......。这些部门的背后站立的又是"可爱的"人民警察。
被公众指责为违法的养路费,由于部门利益,十年来一直在准备"适时推出"取消,可年复一年,遥遥无期。尽管养路费使用时常在媒体上曝出丑闻,可公路管理部门仍在力争上路扣车的执法权力。
交强险保险本可视为商业险,可在大陆又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所有的有车族必须购买,而且由警察来实时监管,未购买者重罚。既然是强制购买,何不称之为强制车辆税更贴切,因为税收需要暴力机关保驾。2007年年终结算,民间算法有400亿的盈余,可是保监会却说亏损39亿,想必其中对执法部门需要支付相当的辛苦费。
不仅如此,车船使用税本来是一个简单的税种,这次也要与交强险同步执行,实际上是由交警监督缴纳。
其它如过路费(全球2/3的收费公路都集中在中国)、交通违规处罚.........名目繁多。2007年仅交通警一个部门对全国车辆的罚款就达1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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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江泽民与时俱进的号召,今天大陆的抢钱方式出现如下新的特点
手段先进
多部门协同化、电子化,让你无处可逃。企业的增值税、种种年检、认证等都已经电子化。目的是要在多个环节、由多个部门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全方位的管制。有报道说北京养路费征稽已经与银行联锁,成为个人征信的依据。使这项违法收费公开加入个人的信用评价体系中。
由于电子化北京的交通警察大概是全世界创收效率最高的。2005年在环路采用电子眼监控,当年就取得开门红,警方士气大振,在物质犒赏战斗在罚款一线众将士的同时,乘胜追击,扩大战果,在北京的环路和主要道路上设置的电子眼达到无缝的水平,在任何地段、任何时间都可以监测到违章,让你无处要逃。随之而来的是停车场的管理员、交通协管员群起效仿。
态度无赖
由于背靠专政机关,抢钱机构完全摆出不讲理的态度。已经抢的不会归还,已有的收费能延长就延长。当年5000元一部的电话初装费,取消之后对以前缴的人没有任何交待。如今的机场建设、养路费、公路收费,手机双向收费等,都是依靠权力机关的强势和与民众的信息不对称,能骗就骗,能抢就抢。当骗局被戳穿无法回避时,就由政府权力机关出面,将过去的欠帐一笔抹过。如京石高速,首都机场高速已经收回全部投资,也超过规定的收费期,却由有关部门出面规定费用征收延期,不做任何理由的说明。无赖的嘴脸暴露无遗。
目标明确
现今社会普通就业者、中小企业被视为唐僧肉。占有行政资源的权贵,常以检查、考试、审批、考核、培训、认证、考级、换证等形式对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求职者敲榨。而这些没有行政级别的中小企业、个体商户与众多的求职者,,由于希望能够正当经营或者有一份好一点的工作,只能任人宰割,接受各种考评、认证、审批、检查、考试。
一个企业、商户要正当的生存,要在公开的场所正当经营,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除了公开的各种税费之外,存在大量隐性的费用。如果商家不付出代价,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执法查检,面临的可能是更多的罚款。为此,中小企业、个体商户常常在合法与不合法的成本计算之间,进行着痛苦的两难选择。从江朱上台到目前,民营企业、小商户的数量已经大大缩水,可能就是选择之后的结果。
有时抢钱已经发展到非常荒唐的地步。河南某市因为馒头卖得好,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就成立了馒头办,统辖市内的馒头事宜。新年伊始,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馒头生产的国家标准,北京将实行早餐的行业标准。以后馒头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早餐经营不符合标准,面临的是罚款。如今中国经济活动中这种关卡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每项规则、规定、标准的背后都隐藏着不断膨胀的部门利益。
部门增多
目前,中国的行政部门与垄断寡头的抢钱机制已经完全被激活,已经由原来单一行政系统照章执行,发展到目前所有拥有行政资源的机构都在创造条件、制造规则抢钱。呈现群魔乱舞,百家争鸣的景象,而且搭车抢钱的机构、部门有增无减。
企业的年检最典型。企业每年面临税务年检、工商年检、法人代码年检、行业年检、统计年检,以及不定期的检查,如劳动法检查、卫生检查、安全、消防........。稍有问题,即要停产、封存、罚款。为此企业疲于应付,付出了国外企业无法想象的精力与隐性支出,而且加入抢钱行列的机构越来越多。甚至出版社、残疾部门也加入其中。
如果企业不购买税务局、工商局指定的书刊,如果企业不吸纳残疾人或者缴纳相关费用,就要面临年检不合格,随之而来的是工商(大壳帽)查、税务查,如果抗争,警察介入....。
具有行政色彩的垄断寡头企业,石油、能源、矿产、通讯、媒体、银行等官办企业,改革了多年非但没有实现企业化,反而与权力部门沆瀣一气加入抢钱行列。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的的燃油价格与国外相差无几,可国外的价格包括了燃油税,很少的收费公路;中国移动、联通垄断的话费比国外要高,并创造出漫游等实际成本基本为零的收费;银行跨行收费比国外名目还多。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本应救死扶伤的医疗行业、传道授业、为人师表的教育部门在江泽民、朱镕基执政期怂恿下,也加入了抢钱的行业。
过程暴力
执法部门暴力执法已经不是新闻。公检法系统中曝出的在押期间非正常死亡、执法过当的报道时有发生。即使对人类的朋友小狗,了采用暴力执法的方式。因为对养狗的管理可以为警方带来不蜚的收益。以北京为例,每年对养狗的收费可以达到十几亿以上。为了保障狗户口的收益,北京警方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警力扫荡。对收缴的无户口狗及流浪狗处理却看不出有资金的支持与人道精神。而对养狗人稍有组织的反对,立刻坚决镇压。
各部门争取执法权、扩大执法权的目的是可以用强制力实现部门的意志。税务稽查大队、养路费稽查部门、工商执法大队、消防稽查部门、安全执法部门、劳动执法、城管执法、环境执法、卫生执法、药品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各色执法机构.越来越多。它们都不同程度拥有对企业、个人财产的置权、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一旦出现抗拒的情况,可以直接强制执行,甚至暴力相向。
最近刚刚发生的湖北天门市城管人员打人事件,二十几个城管执法人员仅用几分钟就将用手机拍摄其暴行的路人暴打至死,是一起典型的滥用权力、伤害他人生命、财产的事件。
现实中,大陆的民众生活在一个无处可躲的警察和准警察世界里。大壳帽、穿制服的越多,需要供养的人也就越多,老百姓的负担也就越来越大。具备暴力执法、侵犯私人财产的部门数量,与公民、企业的财产的安全性成反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未来,官民对立、暴力相向的事件只会有增无减,而且走进反抗抢钱的队伍日渐庞大,大壳帽亦越多的怪圈之中。
GDP与抢钱
2007年中国大陆税收较上一年增加33%,GDP增长11.3%。为什么GDP不断增加,税收屡创新高,抢钱却愈演愈烈,而且是暴力抢钱呢?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官僚体系人数增加
江朱执政时,一直在喊精简机构,可是实际直接、间接吃财政饭的并没有减少,编外人员、附属机构反而增加。有数字显示,中国目前公务员和准公务员达到7000 万人。供养他们需要大量费用。如果按照平均年收入三万元,就占到国内税收收入的一半。再加上公费旅游、公车、公款招待每年的费用达到万亿以上。即使朱镕基让再多的国企职工下岗,也不够这些人员的吃喝,无奈之下,只能采取给政策不给钱,让他们去抢钱的喂养方式。
上行下效
江朱执政期,是中国官僚体系迅速蜕变的时期。党政系统自上而下全面腐烂,道德底线全部丧失。江的儿子与奸商周正毅合伙操纵上海东八块的圈地抢钱,传闻江泽民本身也在海外有大量存款。被视为清官的朱镕基,公子朱云来所在的中金公司,直接垄断当时大陆企业在海外的上市业务。是把持中国最大的会计事务所的重量级人物。试想,有这样的总书记与总理,下面的官员会如何。中国过去的封建王朝,皇上至少还要为国库着想,可目前的体制皇帝缺位,所有的官僚全都在抢。
当官的成本增加
江朱后期,跑官、买官愈演愈烈,谋得一个官位的价格水涨船高,级别不同几万到几百万不等。赔本的生意贪官决不会做,他们花多少,就要变本加利的捞回来,抢钱自然是下一步的动作,整个官场生态环境如此。
动用国库不如抢钱
国库钱财的动用要经过程序,各派势力都虎视眈眈。光天化日之下从国库挪用会成为众矢之的,如效忠江泽民的前财政部长项怀成从财政部、社保基金为江派挪用资金,险遭杀身之祸。而江的公子从网通、上海房地产抢的钱以数百亿计,传曾庆红、王乐泉的公子抢掠山东鲁能的数量也是以数百亿计算,则可以逍遥法外,可见抢钱反而更加保险。如此,抢钱成为上下权贵热中的事情。
圈钱平台老化
房地产、银行等圈钱平台,过江朱执政期的长期运行以及众多权贵加入,税收、垄断企业,教育、医疗、媒体等行业,都成为从中小企业、老百姓手中抢钱的机器。民间的钱已经流失的差不多了,企业、商户死的死、倒的倒,当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无钱可圈时,当遇到民众对圈钱的抵制时,暴力抢钱就开始粉墨登场。
一般理解,只有强盗才抢,因为强盗以掠夺他人财产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可现体制下,许多政府执法部门、管理部门行为也同样符合强盗掠夺的特点。首先他们对财产所有人的索取具有强制性,是以暴力为后盾,其次,其掠夺的目的是满足小团伙、部门的利益。当然由于以政府的面目出现,抢钱往往披上合法的外衣。
中国有系统的抢钱是以民众为一方,以官僚系统为一方,官僚系统用公开的武装介入与间接的手段强制从民众、企业手中将其收入掠夺走。
在中国能够实现抢钱,是因为许多权力部门具备这样的条件:即不受约束的鱼肉民众的权力。虽然许多抢钱行为以立法的形式出现,但由于权力的来源缺乏民众基础,主权不在民,抢钱本身也就具有非法的强盗特征。而决不是什么裁量权大小的问题。
如果政府的权力真正产生于民众,政府必须以服务于选民为前提,经济活动参与者的权力受到法律的保护,产品、劳务的生产、流通、分配产生于独立的所有权主体之间,即使政府参与其中,也是以平等交换的一方。任何规则的制定要反映民意。这样的政体不可能出现运用法律工具、暴力工具抢钱的现象。可是在一个具有很强贪欲、权力来自上级的官僚体系,出现就不足为怪。
实际上,中国的抢钱过程,是一个税收之后的另一次以武力为后盾的财富分配;是在垄断企业与弱势群体,包括中小企业之间的一次再分配;是官僚系统与民间的一次再分配,是一次国家统计局无法统计的财富再分配。它的数量可以达到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
面对这样的抢钱环境,可以被称之为广义的税收,百姓的纳税痛苦指数能不高吗?GDP再高有什么用?税收再多与百姓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