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局强行给郭飞雄栽上的罪名,再次上演了一场"国家诬陷"的戏码。中国当局2006年9月以"非法经营罪"的罪名逮捕了郭飞雄,而所谓"非法经营",指的是2001年郭飞雄出版的一本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当时郭飞雄因为这本杂志受到了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如果郭飞雄这桩"罪"真的很严重,为什么当时连所谓"法律惩罚"都够不上,只以行政处罚了结?更何况,中国司法明确规定一案一审的原则,这条"非法经营罪"既然以行政处罚了结,按规定也不应再重新审理。
不过,在中国这个人治国家,什么"奇迹"都可以发生。为了向世界展示中国人权状况正在进步,包装 "中国已经没有政治犯"这一谎言,按照早在江泽民时代就定下来的"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的潜规则,惩治郭飞雄的最好办法自然是找他的"经济问题"。面对掌握了司法、立法以及刑谳等全部专政机器的中国当局,一介草民郭飞雄当然逃不掉"国家诬陷"那种泰山压顶般的摧残。
郭飞雄在狱中的悲惨遭遇,证明中国当局多年来签订的有关各种人权条约只是国际舞台上的作秀而已。早在1988年,中国政府就签署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但此后中国的司法实践却表明,中国当局签约只是虚应故事,毫无履约诚意。郭飞雄受到的用电警棍击打生殖器等类酷刑可用"惨无人道"四字形容,让我辈为生活在这种无耻政府的统治下深感羞耻──更重要的是,郭飞雄并非遭受如此酷刑的第一位政治犯,此前还有杨子立、高智晟等政治犯与大批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受到酷刑折磨──由这种政府当家的国家,在国际社会还有什么尊严与信誉可言?
当局为什么如此恨郭飞雄?除了极权统治者痛恨一切反对者与批评者这一极权政治与生俱来的特点之外,还缘于中国政府担心失去权力的内在恐惧。郭飞雄在太石村推动的维权活动尽管小心地与政治行动划清界线,还是触犯中国当局大忌。这种政治大忌源于两点:其一是源于极权政治的本性。从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共产党就是以不断地制造敌人与消灭敌人作为生存与发展的动力。共产极权统治从来就缺乏公众与政府有效沟通的机制,也缺乏让公众自由畅通地表达的真实途径。民众请愿更是被视为对现存统治秩序的一种象征性挑战与颠覆,通常会引起统治集团的焦虑并招致当政者的过激回应。出于这种恐惧,中国当局动辄就出动防暴警察与武警对付手无寸铁的民众。
其二则是缘于中共自身的"革命经验"。工人农民原是中共夺取政权时的社会基础与主力成员,但自改革以来,这一原有的统治基础被当局逐渐抛弃,尤其是邻近城市的农民,近10年来有6,000多万成了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三无"人员。这是一支数量庞大到不可忽视的利益受损者队伍,是中国地下正在涌动的岩浆。当年用"打土豪、分田地"作诱饵,用阶级斗争学说营造了农民阶级意识的中共,从自身的"革命经验"中知道,这支利益受损者队伍虽然庞大,但很容易用利诱、威胁分化瓦解,充其量是一万个"零"的堆积,未必能够形成对当政者即时的威胁,但如果有人,尤其是受过教育的知识人出面去组织这些走投无路、一腔怨恨的农民,就等于在零前加上了一个"1",造成的"威胁"被当局无限放大。而郭飞雄在太石村维权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在充满敌情观念的中国当局眼中看来,就是去"组织发动"农民,威胁现存统治秩序。
郭飞雄此刻正在受难,他用他的受难见证了当代中国政治的黑暗与统治者人性的泯灭。作为一位远离家国的流亡者,我只能在此祈愿,希望他妻子与家人对他的挚爱能够成为一线光明,穿透牢狱的黑暗,给他支撑下去的勇气。我更希望,国际人权组织能够加大营救力度,让郭飞雄早日走出牢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华夏电子报 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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