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日又披露一起因言获罪案:山东高唐县三位市民因不满政府理政,在网上发表了几句牢骚话,竟被公安机关以"侮辱县委书记"为名拘留。报道还说,"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事件从发生至今,一直没有公开,不为外界所知。"
2007 年初,公务员董伟、医生王子峰、教师扈东臣三人涉嫌"侮辱"、"诽谤"县委书记的言论被拘留,高唐县领导还安排高唐电视台,连续播放十天他们戴着手铐走进 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并解说为破获一起"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犯罪团伙" 案,为此,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了讲话。
当记者来到高唐县公安局调查时,曾负责并参与侦办该案的高唐县公安局网监大队队长还振振有词表示,"这一案件,公安机关是依照程序办案,逐级汇报,公事公办。"这里我们不妨看看高唐当局究竟依照什么程序--法律程序还是"权力程序"办案的?又是怎么"公事公办"的?
我 们暂且假定他们三人真的"侮辱"了县委书记,那也是民事纠纷、自诉案件,由县委书记自行起诉他们即可,何劳公安去抓人 ?令人奇怪的是,1月14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不准逮捕。1月15日,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作出 了对3人批准逮捕的决定。难道一夜之间就"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了?让人匪夷所思是,公安刚把人抓去,高唐电视台就连续播放,当事人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 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画面,且说破获了"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犯罪团伙"。这背后运作的显然不是什么法律程序。
在当事人问一 名警察:"我们这事很简单,没什么事,就让我们回去吧。"得到的答复竟然是:"等着,领导要听汇报,等领导定完再说。"看看这些过程,哪里还有依法办案的 影子,到是警察说了句实话"等领导定完再说"!这里不难看出,他们所谓的"程序",都不过是领导的个人意志而已。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其实三名当事人被集中在一起时,他们还互不相识,过去也从没联系过。在这样的基本事实面前,这起案件竟然被定性为"重大网络犯罪团伙",不知这"犯罪团伙"从何说起?这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近 年来因为网络文章与短信获罪已经不算新闻,现代版"文字狱"接二连三发生。如彭水诗案、稷州文案、孟州书案、五河短信案、儋州山歌案等。纵观此类因言获罪 的案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犯上"--批评和讽刺手握大权的官员。正因如此,他们的遭遇也十分的相似。重庆彭水县教委科员秦中飞用手机编发 了一首有关时事的打油诗,结果换来了牢狱之灾;安徽五河县一中的两名教师,因不满上级指定的校长任命,编发手机短信给当地有关领导,即遭遇降级、撤职处 分,还被拘留、罚款;海南儋州两位老师以对唱山歌的形式, 反对学校搬迁,被行政拘留......这一桩桩现代"字文狱"发生在保障人权成为世界主流价值的今天,不能不说是件可悲可耻的事情!
尽管中 国法律明确规定,党政领导不得干涉司法,但目前不少地方司法部门沦为某些官员的"滥权"工具。我们看到,制造这些"字文狱"都是手握一方大权的官员,他们 是当地的"土皇帝",公安、检察、法院这些国家机器及媒体成为他们手中的私器,供其任意支配。这种手握大权就能独断专横,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把司 法程序玩弄于股掌之间,对公民权利肆意践踏的现象,正说明当前中国社会的人治本质。
诚然有的"文字狱"翻案了,如彭水诗案经有关部门调查, 最终被定性为"这是一起在县委授意下,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有关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秦中飞也因错案而获得了国家赔偿。然而,新版本"文字狱"又频 频出现说明,只要产生"文字狱"的制度还在,那么公民因言获罪风险就丝毫不会减少。今天放了秦中飞,明天不是还可以抓"王中飞"、"李中飞"吗?由此可 见,孳生"文字狱"的土壤不铲除,极权专治不被民主法制替代,因言获罪的悲剧就必将继续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