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12-07 22:11:29作者:王志琴
我叫王志琴,生于1929年,生育有三女一男。我丈夫于1997年病逝。我现在居住在武汉市乔口区汉正街余庆下里C栋6号楼4楼4号。
我父母生前留下给我一套住房,位于江汉区大兴路三义街(产权私有,证件齐全)当时我有姊妹3人,其她两人条件比我好主动放弃继承此房产。上世纪60年代,我单位看到我家庭比较困难,子女多经济条件差,就分配了一间住房给我(公房)。90年代末期,区房管所看到我们的住房濒于倒塌(因此房龄有30-40年了),就对此房进行了改建,但改建后要求追加资金,我只有微薄退休费,我儿子属于“三无人员”我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为了他今后的生存以及他今后给我养老送终,万般无奈只能将江汉区大兴路三义街的的住房出售。改建后我们一直居住至今(房龄不足10年)。
我们居住的地方位于武汉市汉正街,属于黄金地段,很多奸商对此地段垂涎欲滴。2005年底,温州奸商“国华礼品有限公司”出于利益驱使和武汉市桥口区合谋低价收购该地段,区政府为此成立拆迁办公室,他们勾结黑社会势力利用威逼手段强迫我们低价出售我们的私有房产。因为我们通过多方了解,私有财产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平交易,不得强买强卖。更何况,国家新颁布了“物权法”,明确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 2006年开始拆迁办就运用各种欺骗手段,软硬兼施,各个击破强行搬迁了一部分住户。现在只余下少数住户和他们抗争。
拆迁办勾结黑社会势力,对我们进行各种威胁和恐吓,他们不断骚扰我们,使我们无法过正常的生活。其主要手段如下:
1、 停水从2007年开始,断断续续停止供我们的生活饮水,现在已经完全停止供水。
2、停电从2007年10月15号开始停止供电,我们只能回到原始社会,用油灯照明。后来通过多次交涉和抗争仍无结果,我们只能从别处自己拉线,借电来照明。
3、 砸破窗户玻璃截断厕所排污管道并且还砸人我们附近的花楼街也同样因为官商勾结征地纠纷,侵犯公民的财产权。
武汉市长期以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花楼街房屋强拆,当局以低廉的价格征用,现在这些补偿金连二手房都买不了,当局不顾百姓的反对,更要住户限期搬走,引起老百姓相当大的不满。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给予我们大力支持,保护我们社会弱势群体合法的权利,坚决同奸商与黑社会势力抗争到底,直至双方依法合理解决问题。
我父母生前留下给我一套住房,位于江汉区大兴路三义街(产权私有,证件齐全)当时我有姊妹3人,其她两人条件比我好主动放弃继承此房产。上世纪60年代,我单位看到我家庭比较困难,子女多经济条件差,就分配了一间住房给我(公房)。90年代末期,区房管所看到我们的住房濒于倒塌(因此房龄有30-40年了),就对此房进行了改建,但改建后要求追加资金,我只有微薄退休费,我儿子属于“三无人员”我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为了他今后的生存以及他今后给我养老送终,万般无奈只能将江汉区大兴路三义街的的住房出售。改建后我们一直居住至今(房龄不足10年)。
我们居住的地方位于武汉市汉正街,属于黄金地段,很多奸商对此地段垂涎欲滴。2005年底,温州奸商“国华礼品有限公司”出于利益驱使和武汉市桥口区合谋低价收购该地段,区政府为此成立拆迁办公室,他们勾结黑社会势力利用威逼手段强迫我们低价出售我们的私有房产。因为我们通过多方了解,私有财产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平交易,不得强买强卖。更何况,国家新颁布了“物权法”,明确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 2006年开始拆迁办就运用各种欺骗手段,软硬兼施,各个击破强行搬迁了一部分住户。现在只余下少数住户和他们抗争。
拆迁办勾结黑社会势力,对我们进行各种威胁和恐吓,他们不断骚扰我们,使我们无法过正常的生活。其主要手段如下:
1、 停水从2007年开始,断断续续停止供我们的生活饮水,现在已经完全停止供水。
2、停电从2007年10月15号开始停止供电,我们只能回到原始社会,用油灯照明。后来通过多次交涉和抗争仍无结果,我们只能从别处自己拉线,借电来照明。
3、 砸破窗户玻璃截断厕所排污管道并且还砸人我们附近的花楼街也同样因为官商勾结征地纠纷,侵犯公民的财产权。
武汉市长期以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花楼街房屋强拆,当局以低廉的价格征用,现在这些补偿金连二手房都买不了,当局不顾百姓的反对,更要住户限期搬走,引起老百姓相当大的不满。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给予我们大力支持,保护我们社会弱势群体合法的权利,坚决同奸商与黑社会势力抗争到底,直至双方依法合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