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位上访调解员维权被判刑

作者:江迅 发表:2007-12-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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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被政府聘为「信访之家首席调解员」的刘贵琴,甫上任,就因「泄露国家机密」而被捕,被判处一年半刑期。莫须有的罪名背后,是地方当局不满她参与众多维权事件、带领上访百姓抗争、揭露官员贪污等行为,罗织罪名,伺机报复。

被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政府聘为民间「信访之家首席调解员」的刘贵琴,上任不到一个月,却因「泄露国家机密」而被捕。日前,被拘五个月的刘贵琴被当地法院判处一年半刑期。

五十三岁的刘贵琴是城关镇渡春桥小区二组居民,是当地维权的民意领袖,在当地颇具声望。她又是民间艺人,花了六年时间构思、创作的巨幅长卷刺绣《一江清水送北京》,因她被判刑而未能完成,无望在奥运之前送往北京展出。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日,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政府「信访之家」聘请刘贵琴为首席信访调解员。上访是时下从地方到中央政府最为忧心的问题之一。用十堰郧西城关镇政府的话说,「为扩大信访化解工作的社会参与面,增加信访沟通渠道,妥善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于是聘请民间调解员」。

刘贵琴长期来同情弱者,帮助维权,在百姓眼中是一个坚持正义、敢于揭露不正之风的维权者。当地传媒称她是「热心公益事业的女强人」。早在十年前,她创办以救助残疾人为主的棕制品厂,先后救助残疾居民五十多人。

二零零一年,她开始构思刺绣长卷《一江清水送北京》,几易其稿,直到二零零六年才完成整体构思。这幅长卷长三十米,宽六十六公分,绘上郧西和十堰境内八十五个景点,画面气势恢弘,风景秀丽,唤起三峡库区的人们热爱山水、致力环境保护的意识。她游历十堰市二百多景点,拍摄了二百零八幅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照片,从中挑选了八十五幅作刺绣长卷的图片,而后请几位资深画家据此画成初稿。有评论认为这是一幅当代十堰的《清明上河图》。

二零零二年,因当地政府违法拆迁,刘贵琴就一直与政府打官司,从县法院到中级法院再到省高级法院,从县信访局一直到湖北省信访局。她揭露县政府的种种丑行:郧西县出现黑监狱,农民的五千亩耕地被非法动用,河家东次良田改造涉及造假等。这些作为引起了当局的不满。

当局为了应对民间层出不穷的信访和上访的发展态势,将地方民意代表纳入信访上访调解渠道。中共郧西县城关镇党委组建「信访之家」,在保留原有的信访办公室职能的基础上,把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涉访量较大的镇民政、人劳社保、司法、科技、公安、国土、建设等部门的信访工作作整合,建立一个多部门协同工作的新信访工作平台。信访之家设立了接待室、咨询室、谈心室、调处室、计算机和档案室。政府多次与刘贵琴联系,表示各界都希望她能担任信访调解员。

刘贵琴接受采访时表示,为百姓办事是第一位的,要真抓实干,低调务实。她在接受聘任状的现场说:「今天,城关镇政府信访办正式聘用我为城关镇『信访之家』的首席调解员,这是镇党委和政府对我的信任。『信访之家』调解员是政府和人民群众互相沟通的渠道、密切联系的桥梁,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树立政府执政为民形象的平台。我将为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成功解除民间纠纷而努力工作,尽我的一份力量。我会按照法律法规去履行职责,公平无私的去调解矛盾和纠纷,敢于与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刘贵琴与城关镇信访办公室经协商签订了协议:聘用期为一年,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政府付予月薪四百元人民币;工作成绩显著,年奖金一千至一千二百元人民币。城关镇信访办职责是: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纳入「信访之家」工作人员一同管理;组织其加入信访项目反映问题的调查活动。刘贵琴的职责: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规章、政策咨询;代理上访人员采取正常途径反映诉求;参与处理信访活动的研究,遵守「信访之家」工作规则。

这是中国大陆首次任命民意领袖担任信访调解员,被认为是民间维权力量稳步发展的必然结果。各地都希望当局能将这一多赢模式尽快推广。

长期来接触了全国各地大批访民的「六四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接受采访时说:「现有的上访制度本身存在一系列问题,仅仅在共产党内部层层上告,摒弃了其它渠道。举例而言,民间社会实际上有各种维权组织,他们大都愿意帮助中共当局促进访民问题的化解。但这种工作却时时受到当局的打压。时下,当局和百姓的对抗情绪越来越大了。在这种情况下,要让百姓相信他们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需要第三种力量在中间起作用。」

刘贵琴出任信访调解员二十天后的六月十二日,那是星期一晚上十点,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六人来到刘的家中。他们封存了刘家中使用的计算机,把她带走了,两个小时后,公安人员又来到她家,搜走了一份页首注有「机密」两字的材料,这是一位上访户来她家反映情况时留下的一份材料。翌日下午,她的丈夫熊玉国前往刘贵琴关押的县看守所,拿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将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的刘贵琴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郧西县看守所」。

泄密是欲加之罪

六月二十六日逮捕通知书下达,罪名为「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刘贵琴被扣押物品清单中有一份「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文件二零零六年十号」的文件「关于印发《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这是印发给各省、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党组(党委)的一份通知。全文共十一条,是一份维护访民权利的文件。其实,这份文件早就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就公开了,上百度搜索网,写入「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规定」,任何人只需零点二秒就能拥有它,相关网页达五千五百多篇;上「谷歌」搜索,仅零点四秒便能读到三万五千三百项。

与刘贵琴相识的湖北访民郑大靖说,所谓「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是假,整人才是真。郧西县政府为了迎接中共十七大召开整顿社会政治环境采取的行动之一。刘贵琴被拘留期间不允许家属探望,审判时不允许旁听,判决后不允许家属看判决书,她患有心脏病、脑血栓等病,不允许保外就医。

黄琦认为,刘贵琴长期带领上访百姓抗争,又勇于揭露官员的贪污行径,当局因而编造罪名对付她,实质上就是与她参与众多维权事件有关。二零零七年二月开始,刘贵琴与「六四天网」联系紧密,当地的很多重大案件和民众上访事件,大多由她提供给「六四天网」而后传递到世界各地的。「六四天网」被中共视为「反动媒体」。

黄琦说:「刘贵琴上任信访调解员后,不时告诉我,她的工作并不顺畅,看到那些官员对访民的态度和打压手段,感到十分气愤,很难与『信访之家』的同事共事。在被捕的前几天,她还向我透露她的手机又开始被监听,当时她还感觉到自己有被捕的征兆。」



来源:《亚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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